| 批準文件、內部決策文件 |
關于盤活區屬**處閑置房產的請示進場交易通知單 |
| 批準單位名稱 |
哈爾濱道里區人民政府 哈爾濱市道里區財政局 |
| 交 易 條 件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或征集到一個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條件,按照**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 |
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交易方式 (一)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含兩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二、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并提交報名登記材料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資產轉讓公告內容及標的資產的現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房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三、對受讓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讓方須提交相關材料并在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至登錄后查看指定賬戶。 (二)意向受讓方應在競價結束后**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房產交易合同》。 (三)受讓方應在《房產交易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交齊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四)受讓方如辦理相關權屬變更登記手續,轉讓方協助辦理,受讓方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過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稅、費具體詳情請見《房產交易合同》。意向受讓方報名前應自行前往相關部門了解咨詢確認。 四、轉讓標的交割及交易價款支付 (一)標的交割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行進行交割。 (二)交易價款通過登錄后查看賬戶進行結算。 受讓方按照《房產交易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后 *、若《房產交易合同》中明確約定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交易價款的,轉讓方出具《轉款函》、資金結算票據到哈爾濱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價款轉款手續。 *、若《房產交易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交易價款的,轉讓方需持受讓方簽署同意轉款意見的《轉款函》、資金結算票據到哈爾濱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價款轉款手續。 五、收費標準: (一)網絡競價方式成交受讓方服務費收取比例:按交易價款的 * %收取服務費;交易服務費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二)協議方式成交受讓方服務費收取比例:按交易價款的 *%收取服務費;交易服務費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價款采用轉賬(網銀、電匯、手機銀行等)方式交納,意向受讓方(受讓方)須按公告要求將保證金、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存入指定賬號,交款人名稱須與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名稱一致。 七、聲明: 登錄后查看對信息披露內容所作出的解釋及轉讓方所提交的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對標的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 |
| 保 證 金 設 定 |
交納金額 |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年**月**日 **時**分 (具體以到賬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網銀、電匯、手機銀行等方式 |
| 處置方法 |
*、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房產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辦理保證金轉交易價款手續,保證金所產生利息退還受讓方,具體到賬時間及利息以銀行系統為準。 *、未成交意向受讓方保證金在限時競價結束后*-*個工作日辦理保證金原路帶息退還手續,利息及具體到賬時間以銀行系統為準。 *、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則視為違約,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全部扣除并優先作為交易服務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交易服務費的,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權保留追訴的權利。 (*)在競價階段轉讓底價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含唯一意向受讓方); (*)報價后單方違約的(包括但不限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未按約定時限及條件簽署《動態報價結果通知單》等行為); (*)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房產交易合同》或未按約定履行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其他違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關文件、《受讓委托協議》內容或承諾事項情形的。 |
| 受讓方資格條件及要求 |
*、意向受讓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讓方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意向受讓方須向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提交有效報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意向受讓方承諾其所提供的受讓本標的相關文件材料內容均真實、準確、合法合規、有效,所填寫的聯系人信息、聯系地址真實、有效,哈爾濱產權交易所如需書面送達關于本次受讓事項的法律文書、材料等,應向該地址送達;如該地址發生變更,意向受讓方應在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哈爾濱產權交易所(以郵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達的均參照書面送達的約定在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哈爾濱產權交易所)否則由于不能送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按照原約定的方式或地址送達的法律文書、材料等視為意向受讓方已經收到,如意向受讓方拒收上述法律文書、材料視同已經送達。 *、成交后,如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或轉讓方發現受讓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詐等行為的,本次交易結果無效,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意向受讓方須自行至公有房管理單位等相關部門咨詢標的辦理使用權轉讓業務是否存在限制及所需的材料。哈交所對此不做任何承諾。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
本次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及瑕疵說明: 一、本次轉讓標的 本次轉讓的標的位于哈爾濱市道里區買賣街***號(原買賣街***號),建成年份為****年,房屋結構為磚混,用途為商鋪,所在樓層為*層,建筑面積為**.**㎡,目前閑置,裝修為精裝,該房產為公產房,國有非住宅房屋租賃權,產權單位為哈爾濱市房地產管理局,承租人為哈爾濱市道里區兆麟街道辦事處,無租賃證編號。 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因有關部門存在臨時規定,無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待有關部門同意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時,轉讓方會積極配合辦理。受讓方在辦理相關權屬證書時,轉讓方應協助受讓方辦理相關權屬證書。 意向受讓方應實地査看房產現狀并須符合標的所在地相關政策規定,須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文件;轉讓成交后,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不能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轉讓標的不予退回。參與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己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轉讓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本次轉讓的標的,具體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事項詳詢轉讓方,哈交所僅對以上信息進行披露,對此事項不做任何承諾。 二、本次資產轉讓范圍以登錄后查看出具的信通方恒評字【****】第******號的資產評估報告為準。雖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的評估,但相關資料可能有誤,僅供參考。 三、本次轉讓標的資產無債權債務糾紛,未做抵押或擔保、沒有涉及法律訴訟行為。 四、本次轉讓標的房產可能存在欠水、電、氣、物業費及公產房承租費等費用。如有欠費,辦理公租房變更登記手續前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辦理公租房變更登記手續后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其他事項詳見轉讓方提交相關文件。 七、本項目報名時間為****年*月**日**:**-****年*月*日**:**,各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提交報名材料并完成報名。 八、其他未盡事宜,以最終簽訂的《房產交易合同》為準。 |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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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聯系人 |
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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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聯系人 |
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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