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2025年檢驗試劑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ZTSJ-NZC-A25364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元):0.00
5.最高限價(如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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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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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數量 |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 |
預算金額(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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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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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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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折扣后單價據實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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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試劑及耗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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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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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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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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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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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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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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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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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光試劑、血培養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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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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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光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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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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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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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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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血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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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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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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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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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項(膠體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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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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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劑、質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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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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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式細胞、尿便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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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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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常規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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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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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免疫性抗體檢測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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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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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菌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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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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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動分析儀及檢測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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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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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病原菌核酸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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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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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實驗耗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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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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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量合計: |
預算合計: |
*元 |
7.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限:供貨服務期限為一年(若服務期限內下一年度招采工作未結束,則繼續服務至下一年招采合同簽字之日止);自合同簽訂后,按照采購人需求分批次供貨,采購人提出供貨需求后,于5個日歷天內配送至采購人指定地點。
8.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寧財規發〔2021〕2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關于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措施的通知》(寧財(采)發﹝2022﹞275號);
(2)《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 〔2014〕68 號);
(3)《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發辦〔2007〕51號) 、《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應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以及國內各上級代理商和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進口產品可不提供生產廠家營業執照),如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
1.2 法人授權委托書、法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可不提供,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承諾函);
1.5 具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函;
1.6 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承諾函);
2.供應商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開標現場查詢);
3.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否。
4.合格供應商的其他資格要求:
4.1供應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經營備案登記證(若為生產廠家直接參與,需提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經營備案登記證),所投國產產品須提供生產許可證或生產備案證;
4.2所投產品耗材為一類醫療器械須提供醫療器械備案表,所投產品耗材為二、三類醫療器械須提供醫療器械注冊證;所投產品不屬于醫療器械的,需提供相關說明;
4.3允許進口產品的,供應商所投進口產品須提供國內各上級代理商出具的授權書;
4.4供應商所投試劑按照藥品管理的,須提供供應商藥品經營許可證。
三、獲取磋商文件。
時間:
登錄后查看至
登錄后查看(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官網
方式:電子下載
售價: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登錄后查看14點3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中世e招電子交易平臺(銀川市金鳳區新昌路110號金鉆名座財富中心 20 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發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官網同時發布;請各供應商在報名結束至開標前隨時關注以上網站,您所關注的項目有可能進行時間或內容上的調整。調整內容只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官網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購代理機構及采購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招標公告或變更(澄清、補充等)公告從而導致投標失敗,其后果自行承擔。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
地址:銀川市西夏區北京西路713號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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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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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銀川市金鳳區新昌西路金鉆名座財富中心13層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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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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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目聯系方式
采購人項目聯系人:龔紹明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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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項目聯系人:蔣浩、孟琳琳、張斯格、武琰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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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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