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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標人:
中南大學新校區智能科學與信息技術大樓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時間(****年*月**日**:**)截止。投標人提交的問題經過匯總歸類,類似問題不逐個答復,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查找對應問題的回復。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對招標文件的澄清及投標人疑問回復如下:
一、招標文件的主動澄清:
*、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修改為“****年*月**日**時**分”。
二、投標人疑問回復:
問題*:本項目招標文件設置造價獲獎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造價咨詢任務的一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表彰的,每項計*分,沒有不計分,最高計*分”。 第一、經核實,其他兄弟省份住建部門乃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沒有評選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獎項。****年初起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已停止評選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在****年**月**日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主辦的“黨紀教育學習培訓班”會議中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主要負責人表態該獎項停止評選)。該獎項有效期為三年,且獲評通過企業在有效期三年內不得重復申報,為此,滿足此條款的僅為****屆該獎項通過企業以及****屆第一批和第二批通過復查的企業(說明:****屆獎項已過期,****屆省造價管理總站已停止評選復查),本條款有涉嫌量身定做之嫌疑。 第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文件示范文本》中設置“造價類獎項設置應考慮國家級,省級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評比,省級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檢查情況,省級信用評價情況等”。本招標文件為何設置已經停止評選的獎項,為何不設置現已還在延續評選的獎項,如省級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檢查和省級及以上信用評價。 綜上所述,建議招標人及代理機構針對以上情況對本條款進行如下修改:“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造價咨詢任務的一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表彰的或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檢查優秀或獲得省級及以上造價管理協會頒發的信用評價等級為***,每項計*分,最高計*分”。
問題*: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設置”第*.*.*(*)資信業績-榮譽獎項之造價獲獎:“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造價咨詢任務的一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表彰的,每項計*分,沒有不計分,最高計*分。獎項有效期為:國家級表彰有效期****天,省級表彰有效期****天,相關表彰文件通知發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經查詢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信息,該獎項無國家級表彰,省級表彰在有效期內的為****、****年度湖南省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期間,****年*月**日公布****屆第一批通過復查企業(**家)、****年*月**日公布****屆第一批通過復查企業(**家)。請明確:(*)、****屆、****屆通過復查企業的情況通報是否可以計算為*個獎項?(*)、結合行業實際,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的復查活動,僅是對企業是否符合該原有榮譽稱號條件的復查,而不是新的榮譽獎項,因此如果參與計分則有違招投標活動的公正性原則且屬于重復計分。建議修改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造價咨詢任務的一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表彰的,每項計*分,沒有不計分,最多計*項;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檢查中評價等次為優秀的計*分,沒有不計分,最多計*項;本項最高計*分。”
問題*:評分標準*.*.*(*)造價獲獎方面,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造價咨詢任務的一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 業表彰的,每項計*分,沒有不計分,最高計*分。”類似這種政府表彰的,同一種表彰要求*個可以理解,為何重復要求表彰*次?
問題*:同一工程獲取兩個以上(含本數)表彰和獎勵的,按其所獲最高獎項計分;造價獲獎: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造價咨詢任務的一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表彰的,每項計*分,沒有不計分,最高計*分 注:造價類獎項設置應考慮國家級,省級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評比,省級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檢查情況,省級信用評價情況等。 招標文件上述造價獎項質疑:湖南省造價咨詢企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獎項在有效期內僅有*項,國家層面無相關獎項。上述招標文件評分細則要求*項計*分(不合理),如一家外地企業既有湖南省造價咨詢企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獎項又有企業所在省的造價咨詢企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獎項即可得*分,此項涉嫌歧視湖南省內造價咨詢企業。
問題*:招標文件中:榮譽獎項-造價獲獎:造價獲獎: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造價咨詢任務的一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表彰的,每項計*分,沒有不計分,最高計*分。注:(*)投標文件中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否則不計分。(*)獎項有效期為:國家級表彰有效期****天,省級表彰有效期****天,相關表彰文件通知發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 問:省級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表彰每三年進行一次,最多只能提供一項,此項獲獎要提供兩項為滿分,是否妥當?
問題*-*回答:評審要求中的造價獲獎修改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造價咨詢任務的一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咨詢行業誠信服務精神文明示范企業表彰的,每項計*分,沒有不計分,最高計*分”。
問題*: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設置”第*.*.*(*)、第*.*.*(*)造價咨詢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招標工程提供,‘招標工程’指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的項目)、合同協議書及咨詢報告,時間以出具咨詢報告的日期為準,若單個造價咨詢合同分多次出具咨詢報告的,提供多個咨詢報告并以提供的最后一個咨詢報告時間為準。請問:(*)、如果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造價業績,項目未完工是否只提供階段性過程咨詢報告(如預算編制報告、最近一期計量審核報告)即可? (*)、如果提供全過程造價咨詢業績,項目完工后是否只提供階段性過程咨詢報告(如預算編制報告、最后一期計量審核報告)即可?
問題*回答:(*)本項目所要求的業績(資格業績及評審計分業績)均須為已完工業績;(*)需提供全過程造價咨詢所包含的所有咨詢報告。
問題*:評分標準編寫不夠嚴謹,如*.*.*(*)編號有*個,一個是設計費方案評分標準,另外一個是其他因素評分標準,應該是有誤。
問題*回答:該編號為系統自動生成,評審時系統按具體評審項進行計分,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
問題*:評分標準表格后面的注*:“全過程咨詢工作大綱及設計方案打分規則:”后面內容是否缺失?
問題*回答:該備注為招標文件范本,全過程咨詢工作大綱及設計方案打分規則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評分標準*.*.*(*)獲獎方面,為何作為全咨項目,后面注(*)明明寫了應考慮湖南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中的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卻不設置該匹配度最高、按道理應該設置最高分值的獎項;卻只要求設計獎、監理獎和造價獎?這明顯對湖南省眾多優秀的全過程咨詢企業不公平。
問題**:*.*.*(*)條關于榮譽獎項的設置不合理,既然是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那肯定是優先考慮設置全過程工程咨詢獎,這是對全咨項目最好的證明獎項,參考省內別的全咨項目,一般得分很少有低于*分的,這個項目根本不設置,明顯異常。其他的比如設計獎項、監理和造價獎項可以設置,但應作為第*梯度的考慮。
問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資信業績中的榮譽獎項:根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附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年版)》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注(*),明確提出“全過程工程咨詢類獎項設置應考慮湖南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中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等。”本項目作為湖南省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方式招標的大型公共建筑,卻未設置全過程工程咨詢類獎項非常不合理,也違背了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的本意;只設置單獨的設計獎項、監理獎項和造價獎項,完全體現不出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對項目全過程管理的綜合實力,無法替代全過程工程咨詢獎項;這更是對省內眾多具有全過程工程咨詢業績和獎項的從業單位的忽略和否定。綜上所述,強烈要求修改前附表*.*.*(*)資信業績中的榮譽獎項設置,增加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中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項的加分。
問題**:根據《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湘建設(********號)及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相關規定精神,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應設置全過程工程咨詢類獎項,本項目未設置全過程工程咨詢類獎項極不合理,請增加近五年省級及以上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中的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加分,且一般不低于*~*分。
問題**:評標辦法前附表*.*.*(*)資信業績-榮譽獎項有設計獎、監理獎、造價獎要求,卻沒有全過程工程咨詢獎項很不可思議,*.*.*(*)注(*)明確寫了全過程工程咨詢類獎項應考慮湖南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中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這是明顯違背全咨項目的獎項設置要求的,應修改,加上全咨獎的得分。
問題**:依據招標文件項目類型為全過程咨詢項目,設計獎項中應設置全過程咨詢獎項。 一、榮譽獎項設置質疑:刻意偏袒設計單位的歧視性條款 *. 全過程工程咨詢獎項缺失的排他性設計:本項目作為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資信業績中已明確要求類似工程業績及項目負責人需具備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但榮譽獎項評分項卻刻意排除“優秀全過程咨詢獎”,僅設置設計、監理、造價單獨獎項。這種設置實質是通過獎項類型的選擇性遺漏,人為割裂全過程咨詢服務的整體性,變相剝奪具備全過程咨詢綜合實力但非設計主導企業的得分權利,明顯違背《招標投標法》關于“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問題**:本項目為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在本次招標活動中,出現了以下一些與公平公正原則及相關法律規定似乎不符的情況,特提出質疑。 在資信業績中,類似工程業績設置了全過程工程咨詢業績,且項目負責人業績中也設置了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然而,在榮譽獎項設置方面,卻只設置了單獨的設計、監理和造價的獎項,而未設置優秀全過程咨詢獎。這樣的設置可能導致在評審過程中,對于從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單位或個人,無法全面、公平地體現其在全過程咨詢領域的綜合實力和貢獻,有悖于公平公正原則。 此外,本次榮譽獎項共**分,其中設計獲獎占*分,招標文件特意加大了設計單位的獲獎分數占比,且設置了一二三等獎分別加分。而監理獲獎,同樣設置了國獎和省獎,卻未設置一二三等獎分別加分。這種分值設置和獎項細化程度的差異,可能會使不同專業領域的投標人在評審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難以保證各參與方在公平的標準下進行競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本次招標文件中的榮譽獎項設置存在不合理之處,可能構成了對不同專業和服務類型的差別對待,不利于營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環境,希望招標人及相關部門能夠依據法律法規,對上述問題予以重視和調整,確保本次招投標活動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問題*-**回答: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已在原評標辦法中考慮,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條關于項目負責人資格的設置不合理,前面已經要求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專業的以及注冊資格證書,現在作為加分項,又要求增加*個不同證書才可以得滿*分。這種靠證書堆砌的做法不可取,有個性化定制之嫌。另外,作為全咨項目,規定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不能是同一個人是可以的,但絕大部分設計院,并沒有嚴格區分設計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往往是同一個人。這樣的話,本條件要求的業績證明材料中,也應允許設計類項目按實際承擔的職責,而不是簡單按材料寫的“項目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或者其他類似稱號來確定設計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的業績(即只要是實際承擔了相應負責工作即可,對具體叫什么名稱可以放寬)。
問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中有關項目負責人資格加分項: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的計*分,最高計*分。 此項相當于要求項目負責人*個注冊證為滿分。實際上從項目技術和管理的角度,并非注冊證越多越好,一般最多是考慮*個注冊證即可,要求*個注冊證明顯不合理,有人為定制嫌疑,強烈要求降低項目負責人加分項的證件個數,不超過*個。
問題**:招標文件評分辦法*.*.*(*)“服務團隊評分標準”項目負責人資格加分項,要求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的計*分,最高計*分。推算下來,此項要求項目負責人*個注冊證即可獲滿分;另外,還要求項目負責人有設計國獎、省獎及全咨項目業績加分項等要求,綜合起來要求極其嚴格,有為個別單位量身定做的嫌疑。*個注冊證過于不合理,應降低項目負責人加分項的證件個數。
問題**:項目招標文件第*.*.*(*)條中項目負責人資格“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的計*分,最高計*分。”按此要求需要三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滿分完全不符合常理,該條件明顯故意設置,加分條件應分開職稱與執業資格設置。應改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具有正高級職稱加*分,每增加一個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加*分最高計*分。”
問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設計負責人資格與業績第*條:設計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情況下,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或【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計*分,近五年以設計負責人身份參與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類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或房屋建筑工程類設計項目的計*分,共計*分。 考慮到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經常是同一個人,如果合同證明材料里面只寫了“項目負責人”,沒有另外安排“設計負責人”,該“項目負責人”實際承擔了“設計負責人”的職責(如設計合同里面的一級注冊建筑也是用該項目負責人的),那么合同業績中的“項目負責人”是否也可算作“設計負責人”計分?
問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中有關項目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的業績和獲獎,設計院大都沒有刻意區分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很多時候設計負責人就是兼任項目負責人,本次招標項目因為是全過程咨詢,所以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不可以是同一個人。強烈要求提供設計項目的業績時,只要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只用一個身份(同一個人,如果算了項目負責人業績,那就不能同時算設計負責人業績),就不要拘泥于設計合同等業績材料中寫的是“項目負責人”還是“設計負責人”。
問題**:在項目招投標或相關評定活動中,涉及項目負責人資格的規定與評分標準,需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條明確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也強調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這些法律原則為項目負責人資格設定及評分標準提供了基本準則。 一、現有情況分析 *.?原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為注冊工程師,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這一要求旨在確保項目負責人具備專業技術能力與管理水平,符合工程項目對于技術把控與領導統籌的實際需求。 *.?原評分標準:原評分標準規定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的計*分,最多計*分。此標準僅針對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加分,對于同樣作為資格要求組成部分的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未設置相應加分機制,存在一定不合理性。 二、調整建議及法律依據 *.?調整后的評分標準:建議將服務團隊評分標準中項目負責人資格調整為: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或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的計*分,最多計*分。 *.?法律依據:上述調整旨在遵循公平原則,對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中的不同要素給予平等對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原評分標準未全面涵蓋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職稱要素,不符合公平評審原則,調整后的標準將正高級技術職稱納入加分項,使評分標準更全面、公平地反映項目負責人綜合能力,符合法律對于評標標準應客觀、公正的要求。 通過以上調整,使項目負責人資格評分標準既滿足項目實際對專業能力的需求,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關于公平、公正的原則,保障項目評定活動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問題**:招標文件評標辦法設置中*.*.*(*)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的計*分,最多計*分。請問滿足資格條件*.*.*項目負責人要求: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在有效期內)或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如分級應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在有效期內),同時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如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派出。的項目負責人得分還是不得分,是否必須在滿足資格條件后每增加一個注冊加一分?如果牽頭單位是承擔設計工作的設計單位請明確是雙注冊的建筑師還是三注冊建筑師方可得滿分?
問題**:招標文件評標辦法設置中*.*.*(*)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的計*分,最多計*分。 請問滿足資格條件*.*.*的項目負責人得一分還是不得分,必須在滿足資格條件后每增加一個注冊加一分?請明確是雙注冊的建筑師還是三注冊建筑師方可得滿分。對于本項目的要求,是否有必要設置三注冊,超過項目本身的標準要求。
問題**-**回答:
(*)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項目負責人資格”評分標準修改為“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情況下,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或【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正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計*分,最高計*分。”;
(*)人員業績證明材料中人員身份名稱表述與評審因素要求中表述不一致的,按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條的注(*)“人員業績的證明材料均無法體現出所要求的人員、建設規模或技術指標,則投標人還需提供建設單位蓋章確認的其人員、建設規模或技術指標或業績時間的證明材料,投標人須將此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中。”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問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項目負責人業績第*條:近五年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接過的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得過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優秀勘察設計獎的,每個計*分,獲得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或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的,每個計*分,最高計*分。 考慮到考慮到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經常是同一個人,而且“項目負責人”這個稱謂不規范,如果合同證明材料中沒有設置“項目負責人”,相應職責實際上由“設計總負責”、“執行項目負責人”、“項目設計總監”等稱號的人承擔,是否也可計分?
問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設計負責人資格與業績第*條:近五年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接過的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得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省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計類】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最高計*分。考慮到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經常是同一個人,如果合同證明材料里面只寫了“項目負責人”,沒有另外安排“設計負責人”,該“項目負責人”實際承擔了“設計負責人”的職責(如設計合同里面的一級注冊建筑也是用該項目負責人的),那么得獎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是否也可算作“設計負責人”計分?
問題**:*.*.*(*)服務團隊評分標準中設計負責人資格與業績中,需要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項目獲獎。請明確設計負責人范圍是否指設計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全過程咨詢項目設計負責人?
問題**:招標文件要求項目負責人需同時滿足“*項注冊證書(*分),*個全過程咨詢業績≥*.*萬㎡(*分),項目負責人獎項(*分)”。我司認為其中對項目負責人的要求存在三重不合理性,已實質形成對合規企業的變相排斥。根據住建部注冊人員數據庫及行業公開數據,全國同時持有 * 項一級注冊證書且在職執業者不足 *.*%,該比例已充分證明此項要求遠超行業普遍水平。結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招標人不得設定 "與合同履行無關的過高條件",此三重條件已構成典型的不合理限制,此項實為量身定制條款。從工程實際需求來看,本項目屬功能明確、技術成熟的常規民用建筑類別,核心需求應為建筑設計及工程管理能力,額外疊加造價、監理等注冊證書缺乏必要性。建議刪除*證要求,修改為具有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即可得*分;刪除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接過的項目獲獎,修改為項目負責人參與過的項目獲得獎項即可得分。 *.招標文件企業榮譽獎項,設計獲獎國家級與省級分開計分不合理,中國勘察設計協會近*年僅頒發了一次國家級獎項,其中一等獎全國一共**項,重復獲獎單位不到**家,為了讓建設單位選擇更優質的投標方案,增加良性競爭,國家級獎項、省級獎項應可以合并計分,總計為*分。
問題**:本項目設計獎項要求非常高湖南省只有*家單位能夠達到,而監理獎項要求卻非常低,,量身定制文件,文件條款標準不一,請問監管何在?要求降低設計獎項要求。
問題**:設計獲獎: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一方承接的房屋建筑類項目獲得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 計或優秀建筑工程設計】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最高計*分;經查詢湖南省滿足本條的只有湖南省建筑設計院一家,嚴重違反八部委第**號令《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第六條相關規定,要求降低要求,讓更多單位能夠公平參與競爭。
問題**: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設計國獎)最近幾年僅****年與****年評選過,本項目要求五年內國獎加分條件為“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 *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最高計*分”省內僅僅省院,中機,華陽,建科院的國獎在有效期,其中僅僅省院是滿分,其他均有不小差距。涉嫌量身定制,建議修改企業設計國獎與省獎累計加分,讓更多優秀設計團隊有機會參加。
問題**:*.*.*(*)資信業績中企業設計獲獎中國獎與省獎分開計分,而*.*.*(*)項目負責人獲獎省獎與國獎累計計分,兩者應統一國獎與省獎累計計分。
問題**:*.*.*(*)資信業績中企業設計獲獎中國獎與省獎分開計分,而*.*.*(*)項目負責人獲獎省獎與國獎累計計分,兩者應統一國獎與省獎累計計分。
問題**:企業設計國獎與省獎為分開計分,項目負責人設計省獎國獎則累計聯合計分同時必須以項目負責人身份獲獎,同樣的內容整個標書指定規則前后不一致,人為干預痕跡明顯,建議統一為可聯合加分,以利于公平競爭,為業主選出優質單位。
問題**:招標文件評標辦法設置中*.*.*(*)設計獲獎:*.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一方承接的房屋建筑類項目獲得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計或優秀建筑工程設計】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 *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最高計*分;*.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一方承接的房屋建筑類項目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省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計類】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最高計*分。注:(*)國家級獎項有效期****天,省級獎項有效期****天,相關表彰文件通知發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標文件中應提供勘察設計協會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表彰決定文件通知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不計分;(*)同一工程獲取兩個以上(含本數)表彰和獎勵的,按其所獲最高獎項計分; 請問:為何設置一二三等獎的分級得分,但是又不限制提供獲獎的個數作為考評依據。請明確國、省級別的獲獎最多加幾個。
問題**:本項目國獎級設計獎項與省級設計獎項分別計分,各為*分;而監理國家級獎項與監理省級獎項卻合并計分共*分;造價獎項又設為省級及以上(不區分國家級與省級),如此不統一的奇葩設置,旨在為某些單位量身定制招標文件,涉嫌嚴重違反國務院第***號令《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九條相關規定,要求立即改正,并請紀委介入調查,否則向中央巡視組反應。
問題**-**回答:
(*)設計負責人指承擔設計工作內容的負責人,
(*)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項目負責人資格”評分標準修改為“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情況下,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或【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正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計*分,最高計*分。”;
(*)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榮譽獎項中的“設計獲獎”部分評分標準修改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一方承接的房屋建筑類項目獲得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計或優秀建筑工程設計】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 *.*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省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計類】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以上獎項最高計*分。”;
(*)①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項目負責人業績”第*項評分標準修改為“承接過的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得過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優秀勘察設計獎的,每個計*分,獲得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或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的,每個計*分,最高計*分。”;
②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設計負責人資格與業績”第*項評分標準修改為“承接過的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得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省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計類】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 *.*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最高計*分。”;
③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監理負責人資格與業績”第*項評分標準修改為“承接過的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得過國家級獎項的每項計*分;獲得過省級獎項的每項計*.*分,最高計*分。”;
④項目負責人及設計負責人獲獎的證明材料要求修改為“投標文件中提供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公布的評選結果的通知及獲獎證書復印件(評選結果的通知及獲獎證書均須體現本項目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姓名),未提供不計分。”。
問題**:*.*.*(*)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大綱評分標準說明②不夠嚴謹,打分不得低于**%,但又說低于**%或高于**%的才要求做出說明,那得分在**%~**%之間是否需要做出說明?
問題**回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其他因素評分標準”中有關綠色建筑業績加分項的設置很不合理,前面的設計獎項都區分了一、二、三等獎,綠色建筑也有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為何只有三星級可以加分?根據了解,全國范圍內近*年獲得綠色建筑三星級標識的項目很少,經官網查詢,湖南省一個都沒有,絕不部分都是一星級和二星級的。強烈要求修改此項規定,至少確保一定數量的一星級和二星級項目也能得滿*分。
問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按順序實際應是編號*)“其他因素評分標準”中有關綠色建筑業績加分項:經查詢住建部官網(登錄后查看)和咨詢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自****年*月*日以來(****天內)沒有任何項目取得住建部綠色建筑三星級標識(含設計標識或竣工后標識),如有相關企業提供住建部頒發的綠色建筑三星級標識證書,請予以得分案例項目名稱、響應單位和三星級標識證書社會公示,或提交省住建廳核實確認。故此條款可以說完全排除了湖南省全部勘察設計企業或工程領域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另外,考慮到評標辦法前附表*.*.*(*)資信業績中的榮譽獎項,對設計國獎、省獎都是一級、二級、三級都是按區分度設置加分項的,本項直接要求按綠色建筑最高等級(三星級)設置很不合理。強烈要求修改該條款,允許一定數量的綠建一星、二星也可獲得同等的加分。
問題**:本項目綠色建筑業績中要求為“住建部頒發的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項目證書”,目前所有的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項目證書均由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頒發,住建部從未頒發過相關證書,請問明確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的綠建三星證書是否滿足要求。
問題**-**回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根據《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湘建設(********號)及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相關規定精神,全過程各專業負責人評分點應為人員資質和業績,并無獲獎,且芙蓉獎、湖南省優質工程獎均為開展新一年度的申報及評選工作,獎項已失去了連續性,沒有意義,應取消對監理人員的獎項加分。
問題**回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大綱要求中:統一采用仿宋字體,除圖紙內、表格內、框圖內文字、數字采用仿宋字體(字的大小不作要求)外,其它文字、數字均采用*號仿宋字體,不得存在空白頁,繪圖部分不得設圖簽。問:大綱中的圖片是否沒有字體要求?整個全過程工程咨詢大綱是否為統一頁碼?
問題**回答:*、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大綱對圖片的字體沒有要求。*、按招標文件規定“編制評審模塊的文件時,需生成頁碼。”。
問題**:退休返聘人員是否可以作為本項目專業負責人投標,退休返聘類人員是否無需社保證明,提供退休返聘證明即可。
問題**回答:投標人擬投入的管理、技術人員均須為投標人正式在職人員,并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得為退休返聘人員。
問題**:“中南大學新校區智能科學與信息技術大樓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及中南大學新校區文科綜合樓學科大樓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個項目同時啟動招標,各潛在投標人可就*個項目同時進行投標,但同一投標人最多允許中*個項目,”建議明確兩個項目是否允許用同一批服務團隊進行投標。
問題**回答:可以用同一批服務團隊進行投標。
問題**:根據合同協議書中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費用支付:“若受托人為聯合體,則委托人支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費用的方式為: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聯合體牽頭人開具的等額、正規、合法的稅務發票后,委托人支付給聯合體牽頭人。”為更好地明確聯合體各單位責任與義務,簡化財務管理,建議修改支付方式為:委托人分別支付給各成員單位。
問題**回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項目負責人獎項:近五年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接過的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得過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優秀勘察設計獎的,每個計*分,獲得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或優秀全過程工程咨詢獎的,每個計 * 分,最高計 * 分。注:(*)國家級獎項有效期 ****天,省級獎項有效期 **** 天,自相關表彰文件通知發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前面描述為近五年,后面注釋省級獎項有效期 **** 天,前后不統一,要求修改。設計負責人、監理負責人亦有同樣的前后描述不一致。
問題**回答:本項目所有榮譽獎項(企業及人員)均在注釋中列明有效期要求,所有“近五年”的表述刪除,有效期要求以注釋為準。
問題**: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在其他項目擔任總監理工程師期間發生過變更撤換且在該項目完成合同約定工作量或合同約定本職工作之前,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是否對該總監理工程師的類似工程業績、獎項及優秀總監理工程師等計分?
問題**:本項目對監理負責人有獲獎評審要求,如獲獎項目有發生監理負責人變更,請問該獲獎項目以變更前的監理負責人為準還是變更后的監理負責人為準?如何認定?
問題**-**回答:
*、投標截止時間以前****天內,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在其他項目擔任總監理工程師或在擔任總監理工程師期間發生過變更撤換且在該項目完成合同約定工作量或合同約定本職工作之前,參與本項目投標的,不對該總監理工程師的類似工程業績、獎項及優秀總監理工程師等計分;存在上述情形的,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如實說明并對其真實性進行承諾,未如實說明或承諾情況與事實不符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并提請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規定予以信用評價扣分。
*、獲獎項目的監理負責人超過*個時,評審計分規則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即“獎項考核依據中標明總監理工程師姓名的,以獎項考核依據中標明的總監理工程師為準;獎項考核依據中標明的總監理工程師超過一個的,僅對排序第一的總監理工程師計分;獎項考核依據中未標明總監理工程師姓名的,以業務手冊中標明的總監理工程師為準;業務手冊中標明的總監理工程師超過一個的,僅對排序第一的總監理工程師計分;業務手冊中未標明總監理工程師姓名的,不予計分。”。
問題**:請問子公司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在評標專家抽取時其母公司是否回避?母公司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在評標專家抽取時其子公司是否回避?或有其它關聯情況的,關聯公司是否回避?
問題**回答:按《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評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問題**:評標辦法中對監理負責人的獎項評審為:近五年以監理負責人身份承接過的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得過國家級獎項的每項計*分;獲得過省級獎項的每項計*.*分,最高計*分。目前國家級獎項不能體現監理負責人的姓名,省級獎項能體現監理負責人的姓名,請問一項目同時獲得國家級獎項和省級獎項的,國家級獎項不能體現監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時是否以該項目獲得省級獎項時的監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為準?
問題**回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監理負責人獎項考核依據中標明總監理工程師姓名的,以獎項考核依據中標明的總監理工程師為準;獎項考核依據中標明的總監理工程師超過一個的,僅對排序第一的總監理工程師計分;獎項考核依據中未標明總監理工程師姓名的,以業務手冊中標明的總監理工程師為準;業務手冊中標明的總監理工程師超過一個的,僅對排序第一的總監理工程師計分;業務手冊中未標明總監理工程師姓名的,不予計分。同一工程獲取兩個以上(含本數)表彰和獎勵的,按其所獲最高獎項計分。
問題**:招標文件不僅設計獎項要求太高,還要求投標人具有*** 技術應用獎+綠色建筑業績;如此高的要求,就像建筑設計中的過度設計,造成浪費,影響質量,為個別單位定制文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七條,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要求停止招標,中央巡視組對中南大學開展腐敗調查。
問題**:招標文件中設計獎項+***技術應用獎+綠色建筑業績,經查滿足要求的單位全國屈指可數,本項目技術難度低,為常見的學校建筑,通用技術;為何設置如此高的要求?設置條件脫離項目實際情況需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七條,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要求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開發建設局 監管介入,降低要求。
問題**:本項目*.*.*(*)***技術應用獎中要求國獎或省獎兩個滿分,其中國家級獎項有效期****天,省級獎項有效期****天。而湖南省***技術應用大賽于****年舉辦了最后一屆,之后一直停辦,相當于完全排除了***省獎獲獎加分,僅有***國獎可以加分。配合設計國獎加分全省僅有湖南省院達到滿分要求與《招投標法》第二十條“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的規定相違背。***省級獎項有效期改為與國家級獎項有效期一致為****天。
問題**:—、原文: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任意一方承擔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獎項的每個計*分,最多計*分。同時有如下附注:(*)投標文件中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否則不計分。(*)獎項有效期為:國家級獎項有效期****天,省級獎項有效期****天,獲獎證書落款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 二、質疑依據及與法律規定的關聯 *.?獎項設置與本地實際不符:湖南省勘察設計協會在**** - ****年度湖南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成果評定中并未設置***獎項;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雖設置了湖南省***技術應用大賽獎,但僅舉辦了一二三屆,且第三屆湖南省***技術應用大賽評選結果的公示時間為****年**月**日。這表明,按照當前設置的“***技術應用獎”條款,本省企業能夠獲取符合要求獎項的機會極為有限,甚至可能無法獲得相應獎項來滿足加分條件。此情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提到的設定條件應與項目實際相適應相悖,因為該條款未充分考慮湖南省本地在***獎項設置方面的實際情況,可能導致本省企業在投標競爭中處于劣勢,有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本省企業參與投標之嫌。 *.?可能構成排斥本省企業行為:鑒于本省在相關時間段內的***獎項設置現狀,該條款所設定的獎項獲取條件對本省企業而言難度較大,而對外省企業可能相對寬松(若外省在相關時間段內有更豐富的符合要求的***獎項)。這種差異對待可能會不合理地排斥本省企業參與投標競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關于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規定。 綜上所述,當前“***技術應用獎”條款因與湖南省本地***獎項實際設置情況不符,極有可能對本省企業構成排斥,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的要求,希望相關方能夠依據法律法規對該條款進行審查與調整,保障所有潛在投標人能夠在公平的規則下參與競爭。
問題**:本項目為全過程咨詢招標,***獎項中建議設置全過程咨詢組獎項甲方最合適,應補充增設。
問題**-**回答: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技術應用獎”評分標準修改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任意一方承擔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獲得過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或國家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獎項的每個計*分,最多計*分。”。
問題**:設計獎項分值畸高的傾向性操作:榮譽獎項總分**分中,設計獲獎獨占*分,且對設計獎項按“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階梯式加分,而監理獎項僅區分國獎與省獎卻不設等級加分。這種分值分配與加分規則的差異化設計,顯然是為設計類企業量身定制評分優勢,通過分值傾斜刻意放大設計單位的競爭優勢,對以監理、造價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構成顯性歧視,屬于典型的“量體裁衣”式評標條款。 二、服務團隊評分標準質疑:注冊資格加分的單向性限制 *. 資格要求與評分標準的矛盾性設置:招標文件對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為“注冊工程師+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但評分標準卻僅對“增加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加分,完全忽視高級職稱的價值。這種“資格條件中要求職稱、評分標準中無視職稱”的矛盾設置,實質是通過注冊證書單一化加分,人為抬高項目負責人的評分門檻——即便候選人具備正高級職稱(工程建設領域的頂級技術職稱),若未持有額外注冊證書仍無法得分,明顯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潛在投標人的歧視性條款。 三、***技術應用獎質疑:以過期獎項與地域壁壘排斥本省企業 *.獎項設置與本地評獎體系的脫節性歧視:條款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獎項需由省級勘察設計協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但湖南省勘察設計協會****-****年度優秀工程勘察設計成果評定中未設置***獎項,湖南省住建廳僅舉辦過三屆***技術應用大賽,且第三屆評選結果公示時間為****年**月**日(距今已超*年,遠超省級獎項****天的有效期)。這種將獎項來源限定為“本省不存在或已過期的獎項”的設置,實質是利用外省獎項或失效獎項構筑評分壁壘,導致本省企業根本無法滿足加分條件,屬于赤裸裸的地域排他性操作。*. 有效期計算的精準化圍標嫌疑:條款對國家級獎項設****天有效期、省級獎項設****天有效期,結合湖南省第三屆***大賽****年**月截止的時間點,該有效期計算方式恰好將本省唯一可能的獎項排除在外(****年**月至****年*月已超****天,遠超省級獎項****天的限制)。這種“精準掐斷本省企業獎項有效期”的設計,充分暴露了以技術獎項為幌子、行地域排斥之實的圍標本質,嚴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禁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競爭的規定。 四、關于綠色建筑業績的疑問:招標文件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任意一方獲得過住建部頒發的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項目證書,但****年以前的綠色建筑三星標識均為住建部下的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頒發,是否可視為住建部幫他的相親綠色建筑標識項目證書? *.標書中服務團隊評分標準,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的計*分,最高計*分。 質疑:項目負責人滿分需要*個注冊證書,認為設置門檻過高,過度強調個人證書數量,偏離全過程咨詢團隊協作、專業融合的本質,該要求客觀上為極少數特定個人或企業設置了壁壘,不符合《招標投標法》中關于“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規定。 *.標書中其他因素評分標準: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任意一方承擔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獎項的每個計*分,最多計*分。注:(*)投標文件中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否則不計分。(*)獎項有效期為:國家級獎項有效期****天,省級獎項有效期****天,獲獎證書落款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 質疑:湖南省第三節***技術應用大賽于****年舉辦,距投標截止至以遠超****天,***獎項設置、有效期對于湖南省內企業嚴重不公,僅能通過國家級獎項得分。
問題**回答:
*、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項目負責人資格”評分標準修改為“項目負責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情況下,每增加一個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如分級為一級)或【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正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計*分,最高計*分。”;
*、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榮譽獎項中的“設計獲獎”部分評分標準修改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一方承接的房屋建筑類項目獲得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計或優秀建筑工程設計】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 *.*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省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建筑設計類】的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每項計*.*分,以上獎項最高計*分。”;
*、評標辦法前附表第*.*.*(*)款“***技術應用獎”評分標準修改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任意一方承擔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獲得過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或國家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獎項的每個計*分,最多計*分。”;
*、其余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本項目設計獎項分等級為一等獎或一等成果每項計*.*分,二等獎或二等成果每項計 * 分,三等獎或三等成果*.*分,監理國獎魯班獎與國家優質工程獎獲得的難以程度也不一樣為什么不分等級?監理省獎芙蓉獎、省優質工程獲得的難以程度也不一樣為什么不分等級?要求參照湘建監督〔****〕***號文對監理獎項分等級計分。
問題**:招標文件設計獎項國獎級、省級分別計分;而監理獎項國家級省級獎項卻合并計分,不合理,要求統一。
問題**-**回答:監理獎項評分標準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項目團隊成員中“擬派項目團隊成員(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監理負責人、造價負責人除外)每增加一名具有【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國家類注冊證書(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在有效期內)或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如分級應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在有效期內)”該項加分對選出優秀設計方案沒有任何意義,建議取消該項加分把分值加到設計方案評分標準中。
問題**:設計負責人中要求“具備省級及以上勘察設計協會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青年工程勘察設計師或勘察設計大師榮譽或獎項的”同時企業、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都要求設計國獎,全省滿足滿分條件僅有湖南省某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指定中標人嫌疑,應取消該項榮譽加分,或者把青年工程勘察設計師或勘察設計大師榮譽或獎項設在項目成員團隊中。
問題**-**回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本項目要求打造綠色建筑三星等級,對項目的設計品質有較高的要求,而設計方案分僅有**分,本項目基本淪為以商務條件為主的招標,應提高設計得分,保證選出優質的設計方案。
問題**回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勘察設計大師和青年勘察設計師僅僅是榮譽稱號,跟設計水平無關,優秀青年工程勘察設計師已評選多屆,含金量不高。建議取消該項加分,讓更多優秀單位有參與機會。
問題**回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招標文件評標辦法設置中*.*.*(*)*.近五年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接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類全過程工程咨詢業績(至少包含設計、造價咨詢、監理中任意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每個計*分,以專業負責人身份承接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類全過程工程咨詢業績(至少包含設計、造價咨詢、監理中任意兩項或兩項以上)類似業績的每個計*.*分,最高計*分。請問:設計合同和內包含概算工作內容的是否屬于滿足條件的全過程咨詢業績。
問題**回答:不屬于,須滿足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
問題**:關于招標文件中要求的“房建類***獲獎”,我司理解其核心是針對建筑物類項目的***技術應用成果。經查詢有水廠項目***項目榮獲了獎項。該項目雖為水處理廠,但其廠區內包含綜合辦公樓、員工宿舍等典型的房屋建筑工程。請問此類包含重要房屋建筑群、且***應用覆蓋廠區全部建筑物的獲獎,其獲獎性質中關于建筑物***應用的部分,是否符合貴方招標文件中對“房建類***獲獎”的要求?
問題**回答:項目需為房屋建筑工程類。
問題**:招標文件要求“住建部頒發的綠色建筑三星標識證書”,根據《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建標規〔****〕*號)規定,三星級標識由住建部統籌管理,其下屬機構具體執行評審與授予工作。請問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住建部直屬事業單位)授予的三星級標識證書,是否屬于招標文件所指的“住建部發”認證范圍?
問題**回答:不屬于。
問題**:投標軟件中無法簽章處,請問是否無需簽章?
問題**回答:無法簽章處無需簽章。
問題**:招標文件**頁設計負責人資格與業績第*點具備省級及以上勘察設計協會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青年工程勘察........* 分。 注:(*)國家級獎項有效期 **** 天,省級獎項有效期 **** 天,自相關表彰文件通知發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請問此處的注是否指設計負責人所獲得的設計項目獎項時間要求?
問題**回答:注釋中的時間要求對“優秀青年工程勘察設計師”或“勘察設計大師”榮譽或獎項具有約束力。
問題**:*.任務書內建議地上設置*層,且層高建議*.*-*.*米,根據現行規范要求,建筑高度可能超***,是否可適當減少層高,滿足面積使用需求? *.任務書要求*間階梯多功能報告廳,請提供具體面積需求或者使用人數需求。 *.任務書要求主要功能為科研實驗用房,請問實驗用房是否有具體面積需求?主要用于何種實驗?是否有其他特殊需求? *.任務書要求基地右側為信息大樓,總平及建筑開口需要對應聯系,是否要求建筑開口需朝向右側?
問題**回答:*.招投標階段由投標人自行合理設計,建筑高度不突破***;*.多功能報告廳面積建議不低于***平方;*.實驗實習用房面積不低于****平方;*.招投標階段由投標人自行合理設計。
問題**:因地下停車數量不低于***輛,需開設兩個地下室出入口,場地車行開口能否設置兩個?規劃條件標明,車行開口方向為南側,項目四周均臨路,是否可在其他方向設置車行開口?
問題**回答:招投標階段由投標人自行合理設計。
問題**:是否能提供該項目可研文件?
問題**回答:招投標階段暫不提供。
問題**:規劃條件要求容積率≤*.*,該項目用地面積約*****㎡,地上建筑面積為*****.**㎡,容積率遠超*.*,是否項目容積率為整體校園平衡?
問題**回答:項目容積率為校園整體平衡。
問題**、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條款中招標范圍中要求設計管理服務“***專項設計(投標深度不低于******,能滿足概念設計的要求,顯示建筑體量,提供基本體量、朝向、單位面積造價等信息。)”請問該項是說投標文件需提供***設計文件嗎?
問題**回答:投標文件中需提供***設計文件。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涉及上述相關內容的相應進行修改,原招標文件與本次發布的文件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次發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內容為準。敬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標人:中南大學
招標代理機構: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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