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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陽市森林火災高風險區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合同公告
發包人(全稱):新邵縣林業局(甲方)
承包人(全稱):登錄后查看(乙方)
甲方的“湖南省邵陽市森林火災高風險區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工程(新邵段)”(項目名稱)經招標投標法定程序,確定乙方為本項目的承包人,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條款,就乙方承包甲方該項目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湖南省邵陽市森林火災高風險區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工程(新邵段)
*、工程地點:邵陽市新邵縣地區內
*、乙方承包范圍:項目起點新邵縣,終點新邵縣,沿線經過的主要控制點為大形山國有林場、岱山國有林場、龍山國有林場、嚴塘鎮泉塘村、嚴塘鎮花亭子村;主線全長** 公里(支線長 * 公里),按四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 公里/小時建設,路基寬* 米,路面寬* 米,橋涵設計荷載為公路Ⅱ(Ⅰ或Ⅱ)級。(具體以發包人發布的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本項目主要工程內容為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線路長**** 。
*、乙方承包方式:施工總承包,工程量按實結算;
*、乙方工程質量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項要求:交、竣工驗收,質量評定合格;
*、工程量清單合同價(人民幣)大寫:柒佰叁拾捌萬捌仟零肆拾叁整(小寫:¥*******.**元)。該價款已包含除工程變更之外乙方應得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安全生產費、文明施工費、保險費等費用。最后乙方應得工程價款以甲方簽字并蓋章確認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未經甲方簽字并蓋章的材料不得作為計算乙方計算工程量和工程價款的依據。
*、工程款支付方式:(一)根據招標文件條款規定,預付款為中標金額的**%,在雙方簽定合同,乙方提供差額履約擔保保函、工程履約保函兩份保函之后一次性支付**%的合同價款。(二)按實際計量進度支付的結算方式:第一次計量應在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后進行,且只支付按實際結算工程款的**%的合同價款;第二次計量為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單位申請完工驗收,經發包人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完工驗收合格并對結算資料審核后,支付至合同金額的**%的合同價款。(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竣工結算經審計后付至審定金額的**%的合同價款;預留合同價款的*%作為質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五年后(工程運行正常、無質量問題及無其他經濟法律糾紛)付清。(四)保修期間進場維修,保證無償修理完好,否則由發包人安排維修,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二條、乙方責任
*、乙方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環境保護規定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各種矛盾。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施工場地的各種設備管線。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乙方施工必須注意安全文明,避免發生意外事故,且乙方應當為乙方工作人員購買足額保險。
第三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指示開工,工期為***日歷天。
*、因乙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第四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實際施工地點及工程量與施工圖不符,確需調整的,甲方有權視現場情況在總工程量范圍內進行調整。
*、乙方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且經驗收合格。
*、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驗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的,乙方應再次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仍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的,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乙方自行驗收與復驗有出入的,以復驗結果為準;若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甲方組織檢驗與驗收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相應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五條、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書及各種合同附件(含評標期間和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
(*)中標通知書、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
(*)補遺書;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項目專用合同條款;
(*)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
(*)技術規范;
(*)圖紙;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承包人有關人員、設備投入的承諾及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第六條、本項目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大寫)柒佰叁拾捌萬捌仟零肆拾叁整(小寫:¥*******.**元)。
第七條、乙方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總工程師
承包人項目負責人:李立國,證書編號:建造師湘************,工程師******************,交安證湘交安*(**)******,身份證號碼:******************。承包人項目總工:李海霞,證書編號:工程師 ******************,湘交安*(**)******身份證號碼:******************。
第八條、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第九條、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第十條、本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后,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六份,合同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指定由湖南省新邵縣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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