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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年)的通知》(醫保發〔****〕**號)和《廣東省藥品掛網規則》等文件要求,為做好省平臺****年國家醫保談判相關藥品掛網采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掛網藥品范圍
截至****年**月**日,廣東招采子系統(以下簡稱子系統)“藥品產品列表”中已生效的****年國家醫保談判相關藥品(包括談判藥品、競價藥品和商保創新藥品,具體見附件)。
二、維護配送關系
請相關企業使用**證書登錄子系統,通過“藥品交易-配送關系管理(生產)-配送產品關系列表”,選擇“國家談判藥品/競價藥品/商保藥品(****年)”項目的藥品進行配送關系維護工作(具體操作指引可從“官網-會員服務-辦事指南”下載)。
三、其他事項
(一)談判藥品:協議期內談判藥品的掛網價格不得高于談判確定的支付標準。其中,已在省平臺掛網的談判藥品掛網價格高于醫保支付標準的,****年*月*日起掛網價格將調整為醫保支付標準。
(二)競價藥品:參與現場競價的企業,在支付標準有效期內,其競價藥品掛網價格不得高于競價時的報價(以下簡稱競價報價)。其中,已在省平臺掛網的競價藥品掛網價格高于競價報價的,****年*月*日起掛網價格將調整為競價報價。
(三)商保創新藥品:承諾有效期內商保創新藥品的掛網價格不得高于其承諾掛網價。其中,已在省平臺掛網的商保創新藥品掛網價格高于承諾掛網價的,****年*月*日起掛網價格將調整為承諾掛網價。
(四)調出目錄藥品:此前屬于談判藥品或競價藥品但本次被調出****年目錄的掛網藥品,****年*月*日起將轉為常規掛網藥品。
四、聯系方式
(一)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官網在線客服;
(二)咨詢電話:***-********,***-********(工作日:*:**-**:**,**:**-**:**)。
附件:****年國家醫保談判相關藥品掛網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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