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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波市江北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管理暫行辦法》(北區委辦〔****〕**號)和《關于貫徹實施寧波市江北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北區編辦〔****〕**號)精神,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司法雇員*名,從事行政復議、應訴等司法行政輔助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綜合測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報考崗位要求及條件
| 崗位 | 人數 | 專業方向 | 學歷學位 | 年齡 |
| 司法雇員 | * | 法學類、法律類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周歲及以下,即****年*月**日(含)之后出生。 |
(一)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法學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國家承認的相關學歷,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另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非****屆畢業本科生、研究生不能用過去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如在讀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參加考試)。
*.責任心強,熟練運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組織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工作中服從組織安排。
*.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健康條件符合《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加分項目
*.有司法局、法院、檢察院、律所等法律相關工作經歷者(一年及以上)在最終總成績加*分。“工作經歷”按社保起繳或者簽訂合同時間起算,任職時間計算至公告發布之日,在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在最終總成績中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開除處分的。
*.因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和規定被原工作單位辭退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或正在調查的。
*.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的。
*.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此次公開招聘分公開報名、資格審核、筆試(根據招聘實際情況而定)、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年*月**日-*月**日**:**止。
*.報名辦法:報名者下載并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書及近期正面免冠*寸照等材料的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登錄后查看**.***。應聘人員須對在網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報名咨詢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聯系人:鐘老師,徐老師。
(二)資格審核
*.對應聘者的應聘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者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者需攜帶本人近期免冠*寸照*張,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集體戶口人員須持戶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不予退還。應聘人員如有相應職稱、發表的作品或業績證明材料,可以一并報送。
*.時間和地點: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短信通知為準。
(三)筆試
*.如報名人數大于*:**,則啟動筆試程序,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程序。
*.筆試時間初定為*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以短信通知為準。報考者憑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證明上須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公安機關的印章),上述證件需在有效期內(下同)。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試卷內容為綜合知識。筆試滿分為***分,綜合成績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四)面試
*.如報名人數小于*:**,則直接進入面試程序,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由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分,主要了解應試者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總結提煉能力、臨場反應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面試分數不足**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件原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五)體檢
*.根據最終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參加體檢人員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和辦法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因放棄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將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最終總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安排體檢。
(六)考察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因考察對象提出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將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安排體檢及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結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人選公示*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三個月。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弄虛作假或不服從統一安排者,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因擬聘用人選在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前書面提出放棄錄用資格,造成擬錄用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無合適人選的,可取消招聘計劃數。
*.聘用公示期結束后一年內,若本公告招聘崗位聘用人員中途離職或被解除勞動關系的,可以在參加面試未被錄用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其他
(一)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低于計劃招聘指標數*倍,將視情延長報名時間。
(二)聘用以后的有關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寧波市江北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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