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普地讓〔****〕*號
經普寧市人民政府批準,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委托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 |
宗地面積: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普寧市池尾街道市科技工業園片區內 |
| 出讓年限: |
**年 |
容積率: |
>*.*且≤*.* |
建筑密度(%): |
≤** |
| 綠地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二類居住用地(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 |
| 投資強度: |
|
保證金: |
****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 |
| 起始價: |
****萬元 |
加價幅度: |
**萬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年*月*日*時**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年*月**日**時**分 |
| 備 注 |
本項目用地僅限于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建設不少于 *** 套住房,單套面積小于**平方米,以小于**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其中 *** 套保障性住房為面向中低收入群體、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保障性住房(僅限于租賃),** 套人才公寓(單套面積大于**平方米且小于**平方米)用于滿足人才引進需求。本項目建成后,全部房產必須自持,不得自行銷售或出租。 |
| 二、競買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單獨申請參加競買,競得人須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本宗地不接受個人參與競買,包括不接受以個人名義申請競買、約定競得后成立公司作為受讓人進行開發建設的情形,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允許參與競買。 (二)*********地塊所有建設內容應嚴格按照《普寧市金池路西南側、池尾街道辦事處西北側用地(普寧市科技園保障房工程項目)地塊規劃條件》(普自然資源規設〔****〕**號)規定執行。 (三)*********地塊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個月內完成項目所有立項、規劃報建手續,取得施工許可證,并進場開工建設,在開工之日起**個月內全面竣工。 開工建設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后,進入打基礎樁、深挖基坑等實質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項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設計圖紙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核實意見。 (四)成交后,地塊競得人須在競得后*個工作日內和普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簽訂《普寧市科技園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和運營使用監管協議書》(監管協議書模板見附件),憑《普寧市科技園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和運營使用監管協議書》于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未能在競得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普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簽訂《普寧市科技園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和運營使用監管協議書》的,不得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不按規定期限簽訂《成交確認書》的,該競買行為自動撤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上繳國庫,不予退還。 (五)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競得人須在**個工作日內與普寧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合同的,《成交確認書》失效,出讓人可取消其競得資格并有權重新掛牌出讓,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 (六)凡在普寧市行政區域內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活動: *、有拖欠地價款的; *、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經核實,競買人存在上述行為的,該競買行為自動撤銷,保證金不予退還、上繳國庫。 (七)競買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地塊現狀、所列公開出讓條件,提交競買申請和參與競買視同對本次出讓地塊的現狀、所列公開出讓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競買過程中的違約責任。競買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或定金不予退還: *、競買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 *、競買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競買人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 *、競買人采取行賄、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三、成交原則 本次出讓按出價最高且符合競買條件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為無底價方式出讓,由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委托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公開出讓。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年*月**日*時**分。 (二)網上申請報名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三)繳納保證金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四)網上掛牌時間(網上報價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五)限時競價時間:****年*月**日**時**分起;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參加本次網上掛牌出讓的申請人,請通過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揭陽市) ***.******.***.**/#/******/*****,登陸揭陽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本次掛牌的出讓規劃條件、監管協議書模板、公告、競買須知、合同樣本及有關文件,同時按上述文件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具體操作詳見服務指南-交易類型-《土地與礦業權競買人操作手冊》指引。 (二)改變用途的違約責任。競得人不得改變用途,否則土地使用權予以收回;其他違約責任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 (三)申請人必須辦理數字證書并獲得授權,才能登陸網上交易系統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四)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人支付,競買保證金以人民幣支付,以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的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五)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六)成交后,須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價款。所有款項均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支付,不得抵償其他任何債務。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競買保證金或定金,出讓人并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 (七)成交后,由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向普寧市稅務局推送費源信息,普寧市自然資源局根據費源信息開具繳款通知書,繳款人(競得人)依據繳款通知書向普寧市稅務局自行申報繳費;繳費完成后,普寧市稅務局為繳款人開具繳款憑證,并實時向市財政局和自然資源局推送繳款和退庫信息。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競得人將競買保證金通過普寧市稅務局開具繳款通知書繳入國庫,保證金抵作合同定金,定金數額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超過部分抵作地價款,成交價款余款由競得人直接繳入國庫。普寧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與普寧市財政局進行宗地出讓成本核算。該宗地負擔的公共設施用地(包含負擔道路及綠化)均納入宗地出讓成本核算。 (八)土地按現狀交付使用,周邊各種配套以現狀為準。 (九)項目運營管理與退出機制。本項目全部房產必須自持,不得自行銷售或出租。項目建成后必須將全部房源交由普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用于向經審核公示符合當地保障條件的家庭(人員)進行分配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指導,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收取。普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局依據價格管理相關規定確定本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報本級政府批準后實施。承租人因故需退出保障性住房的,必須由普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重新安排租賃。 (十)根據《普寧市金池路西南側、池尾街道辦事處西北側用地(普寧市科技園保障房工程項目)地塊規劃條件》(普自然資規設〔****〕**號),地塊內須配建公共服務設施:(*)須配建配電房(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水泵房(*座,泵房設置于建筑物內時,需采取減震防噪措施)、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垃圾收集間(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若設置于地下空間、應滿足小型壓縮式垃圾車的運載技術要求)、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老年人活動中心(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必須于地面設置、用地面積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少于 ***平方米)等公共服務設施。(*)多層建筑控制線用地范圍內可結合人防設施設置一至二層下停車場地及配套設備用房。停車位按住宅>*輛/戶配建(含室外面停車位,室外地面停車位數占比不得超過總停車位數的**%),車位應 ***%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地塊排污、排水須采用雨污分流制;必須按海綿城市建設的有關標準要求進行設計建設。 (十一)競得人必須按有關規定繳交土地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包括辦理不動產權證所需繳交的契稅等。 (十二)競得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十三)該地塊的建設開發要求,競得人應嚴格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各項約定執行。 (十四)政府保留對本地塊的城市規劃調整權,涉及原宗地的城市規劃如有修改,競得人有義務執行有效的城市規劃,并按屆時規定辦理有關用地手續。 (十五)所有建筑物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建筑設計標準,規范的規定。 (十六)用地紅線內的建筑設計、建筑用途等必須符合土地利用及綠色建筑要求,涉及到計劃、規劃、環保、消防、綠化、衛生、人防、民航、防洪排澇、電力交通、文物保護、環衛等問題,在符合專項規劃要求的情況下,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建設。 (十七)用地紅線范圍內的所有公共配套設施及市政設施均由競得人無償提供土地并出資建設。 (十八)競得人須按照用地規劃條件及其附件要求進行土地利用和開發,對項目的道路出入口和建筑退縮道路范圍內的市政綠化工程負責出資建設。 (十九)競得人須同意政府規劃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用地紅線范圍內的規劃位置和立體空間建造或通過,政府或公用事業營建主體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供電、供水、煤氣、通訊、排污等管線。 *.城市道路、小區分隔道路、綠化、路燈等設施。 在興建建筑或維修工程之前,競得人必須摸清地段或相鄰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龍喉管)、電纜、電線以及其他設施的位置,并向有關部門呈報處理的計劃;競得人未獲批準之前,不得開工。需要遷移改道、重新鋪設或裝設的費用,均由競得人負責。 (二十)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市政道路、綠化等市政設施用地不得抵押、出租,不得轉讓變賣。 六、聯系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普寧市自然資源局 地址:流沙西街道趙厝寮路段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 (二)交易機構 單位: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普寧市燎原街道燎原東路(群飛大廈*樓) 咨詢電話:****-******* 財務部聯系電話:****-*******,****-******* 技術支持電話:****-*******,****-******* (三)數字證書辦理單位 *.登錄后查看 *.登錄后查看 具體辦理及綁定方法參照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揭陽市)“服務指南”-“數字證書”相關指南。 地址/電話: *.揭陽市政務服務中心*樓***辦事窗口,****-******* *.揭陽市政務服務中心*樓***辦事窗口,****-******* |
| 普寧市自然資源局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