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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采礦權 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忻自然礦出告字〔****〕**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委托忻州市土地事務中心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河曲縣沙泉鎮翟家窊村(川口小組)石灰巖整合礦區采礦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場所:忻府區慕山路與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忻州市土地事務中心
場所:忻府區慕山路與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礦山名稱:河曲縣沙泉鎮翟家窊村(川口小組)石灰巖整合礦區采礦權
開采礦種:石灰巖,磚瓦用粘土
地理位置:忻州市河曲縣沙泉鎮、社梁鄉
面積:*.******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國家大地坐標):
| 序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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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資源儲量:建筑石料用灰巖資源量****.*萬立方米(****萬噸),磚瓦用粘土資源量***.*萬立方米(***.*萬噸)
開采標高: ****.*米至 ****.*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綠色礦山,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擬出讓年限:**.*年
起始價:****.*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不含港澳臺)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嚴重失信主體”。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五)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六)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掛牌時間以公告為準
網上交易:*****.******.***.**/****/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意向競買人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西省)-交易系統登錄入口-土地礦產模塊,進入山西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平臺(網址:*****.******.***.**/****/),點擊快捷入口中“**辦理”模塊,辦理**數字證書。 *.意向競買人持**數字證書注冊并登錄山西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平臺,在“礦業權”模塊下,通過采礦權出讓項目的“出讓文件”欄目,自行下載掛牌出讓文件、地質資料包,其中有關地質資料涉密部分請意向競買人依據相關規定到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礦業權管理科查詢(地址:忻府區慕山路與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申請報名方式:意向競買人持**數字證書登錄山西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平臺,在“礦業權”模塊下,對有意向的采礦權出讓項目進行報名。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申請人一般情況表(格式見附件*); (*)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 (*)競買聲明(格式見附件*); (*)本公告第四項競買人資質條件中第(三)、(四)、(五)、(六)條相關網站及系統查詢結果(網頁查詢結果彩色掃描件)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底價的,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一)競買人自行承擔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產生的保證金等經濟風險。 (二)礦產資源開采具有不可預見的風險。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均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可能與實際開采客觀存在誤差,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儲量和品質等出具的保證。對此,出讓人、交易平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要認真考察與踏勘,詳細了解擬出讓采礦權礦產資源開采中的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 (三)競買人應了解,承擔相應風險。一經成交確認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出讓文件及項目區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掛牌出讓資料、申請報名材料及有關書面承諾承擔責任。 競得人在開展開采過程中,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礦區周邊的鐵路、公路、村莊、能源設施等進行避讓,知曉并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風險。 (四)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林地、草地、河道、文物、電網、管線等相關規定,符合城鎮開發邊界管控要求,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勘查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五)競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六)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上述風險及其可能帶來的后果,競買人應當充分考慮,慎重決策,出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公示期內以書面材料形式送達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收到異議*日內作出答復。地址:忻府區慕山路與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角;聯系電話:****-*******。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競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因自身原因未在約定時間內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繳納本次掛牌成交價的,均視為違約,出讓人保留行政訴訟的權利。 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未按時簽署出讓合同、未繳納本次掛牌成交價、未辦理采礦登記致使出讓不能繼續的競得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一)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站、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以及山西省自然資源交易平臺同時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二)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三)本采礦權為露天開采,擬出讓礦區范圍外有多處高壓線塔距離該礦區邊界不足***米,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該采礦權不允許進行爆破作業。 (四)本次掛牌只接受網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五)本項目開采礦種為石灰巖及其共伴生磚瓦用粘土礦產,區塊內建筑石料用灰巖資源量****.*萬立方米(****萬噸),磚瓦用粘土資源量***.*萬立方米(***.*萬噸),本次一并出讓,勘查程度達到詳查。 (六)本項目屬于整合礦區,參與整合的原企業實物資產、剩余保有儲量在出讓前河曲縣人民政府已組織評估,意向競買人在申請前須對接河曲縣人民政府(或河曲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充分了解參與整合原企業實物資產、剩余保有儲量估值及收購(或補償)情況。競得后須完成收購(或補償)工作方可進行采礦權登記,并承擔參與整合礦山的生態修復等相關義務。 (七)《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受讓人須根據《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號)等相關要求,按《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按期或一次性繳清采礦權出讓收益。 (八)本次出讓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和通知。
本公告在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忻州市土地事務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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