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佛山市禪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本委受理申請人陳佩琪、甘鈺瀅、梁海欣、張銘術、梁美英、孫學洪訴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一案現已審結。因無法聯系你單位,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佛禪勞人仲案字〔****〕****號仲裁裁決書,裁決結果如下:
一、申請人陳佩琪與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人甘鈺瀅與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人梁海欣與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人張銘術與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人梁美英與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人孫學洪與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
二、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陳佩琪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工資*****.*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甘鈺瀅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資****.*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梁海欣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資*****.**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張銘術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資****.**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梁美英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工資*****.**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孫學洪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資*****元。
三、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陳佩琪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甘鈺瀅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梁海欣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梁美英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元;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孫學洪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元。
四、被申請人登錄后查看于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陳佩琪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日加班工資***.**元。
五、駁回申請人甘鈺瀅的其他仲裁請求。
六、駁回申請人張銘術的其他仲裁請求。
上述裁決為非終局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當事人對本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本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須立即履行本裁決。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仲裁裁決書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祖廟仲裁庭(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號)
聯系人:張小姐;聯系電話:****-********
佛山市禪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年*月**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
意見反饋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