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 |
分值構成(總分***分) |
資信業績部分:*.** 分 設計方案部分:**.** 分 投標報價:**.** 分 其他評分因素:**.** 分 |
| *.*.*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方法二(須填寫最高投標限價):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 *,最高投標限價為 *,則: 評標基準價=*×**+*×**,**=*-**,** 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招標代理)隨機抽取確定,** 的取值范圍為**%,**%,**%,**%,**%。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計算算術平均值 * 時, *≤有效投標文件<* 家 時,應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若有效投標文件≥* 家,應去掉其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簽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作調整。 |
| *.*.* |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 *.*.* (*) |
資信業績評分標準 |
類似項目業績 (*~*.**) |
企業自****年**月*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費(或總投資額)在*****萬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廠房、倉儲除外)設計項目(須包含方案、初步、施工圖設計),有一個得*分,最高得*分。(須提供中標通知書、設計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面積、金額、設計內容均以設計合同上載明的信息為準;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一律視為未提供。資審業績與評分業績不可兼得,企業業績與項目負責人業績不可兼得,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掃描件為準。) |
| 項目負責人資歷和業績 (*~*.**) |
項目負責人自****年**月*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費(或總投資額)在*****萬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廠房、倉儲除外)設計項目(須包含方案、初步、施工圖設計),有一個得*分,最高得*分。(須提供中標通知書、設計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面積、金額、設計內容均以設計合同上載明的信息為準;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一律視為未提供。項目負責人的業績必須是在本投標單位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的,否則不予認可。資審業績與評分業績不可兼得,企業業績與項目負責人業績不可兼得,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掃描件為準。) |
| 匯總規則:分項匯總,直接求平均(客觀項評委打分應一致) |
| *.*.* (*) |
設計方案 |
總體設計思路 (*~*.**) |
總體設計思路表述清晰、完整、嚴謹、合理。充分闡述設計思路和設計策略,與周邊環境協調,設計合理可行。 (優=*.**;良=*.**;中=*.**;差=*.**;無=*) |
| 項目認知 (*~*.**) |
投標人充分理解本項目使用需求和特點,對本項目上位規劃、周邊自然條件、沿線及場地現狀基本情況、設計任務等方面認識的程度。 (優=*.**;良=*.**;中=*.**;差=*.**;無=*) |
| 建筑功能 (*~*.**) |
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區科學合理;建筑設計各項內容完整合理并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建筑設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及地方規劃要求;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優=*.**;良=*.**;中=*.**;差=*.**;無=*) |
| 建筑造型及景觀設計 (*~*.**) |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諧美觀,建筑功能和形式統一,建筑風格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立面設計符合學校建筑的功能要求,景觀設計體現校園建筑特征。 (優=*.**;良=*.**;中=*.**;差=*.**;無=*) |
| 各專業方案設計及設計深度 (*~*.**) |
專業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具備科學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實施性。各專業設計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智能化、海綿城市等。 (優=*.**;良=*.**;中=*.**;差=*.**;無=*) |
| 實驗室工藝及智慧教室 (*~*.**) |
實驗室工藝及智慧教室專項設計完整、科學、可行、合理,功能空間布置靈活,符合相關設計規范的要求。 (優=*.**;良=*.**;中=*.**;差=*.**;無=*) |
| 成本控制 (*~*.**)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 (優=*.**;良=*.**;中=*.**;差=*.**;無=*) |
| 質量控制 (*~*.**) |
設計質量控制內容全面、重點突出、措施可靠。 (優=*.**;良=*.**;中=*.**;差=*.**;無=*) |
| 進度計劃 (*~*.**) |
承諾的工期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分析工程進度計劃,對項目的總體進度計劃提出合理可行的設計措施。 (優=*.**;良=*.**;中=*.**;差=*.**;無=*) |
| 合理化建議 (*~*.**) |
對項目重難點進行分析,建議方案完整、科學、可行、經濟、措施得力。 (優=*.**;良=*.**;中=*.**;差=*.**;無=*) |
| 后續服務 (*~*.**) |
承諾后續服務滿足招標人要求,后續期間的服務內容合理可行、保證措施可靠,對于后續期間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有應對措施。 (優=*.**;良=*.**;中=*.**;差=*.**;無=*) |
| 匯總規則:評委匯總,去掉*個最高分和*個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設置篇幅扣分:是 設計方案總篇幅要求:不超過***頁,每超過*頁的,扣*.**分,最多扣*分。 |
| *.*.* (*)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高*%扣*.*分,每低*%扣*.*分;偏離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 *.*.* (*) |
其他因素評分標準 |
項目負責人 (*~*.**) |
具有工程建設類正高級(研究員級或教授級)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得*分;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得*分;具有工程建設類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得*.*分。(提供職稱證書,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建筑專業人員*名 (*~*.**) |
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的得*分;同時具有工程建設類正高級(研究員級或教授級)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加*分;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加*.*分;具有工程建設類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加*.**分。(提供注冊證書、職稱證書,以本單位注冊證書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結構專業人員*名 (*~*.**) |
具有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的得*分;同時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的加*分,具有工程建設類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加*.*分。(提供注冊證書、職稱證書,以本單位注冊證書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給排水專業人員*名 (*~*.**) |
具有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的得*分;同時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的加*分,具有工程建設類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加*.*分。(提供注冊證書、職稱證書,以本單位注冊證書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電氣專業人員*名 (*~*.**) |
具有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證書的得*分;同時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的加*分,具有工程建設類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加 *.*分。(提供注冊證書、職稱證書,以本單位注冊證書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暖通專業人員*名 (*~*.**) |
具有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證書的得*分;同時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的加*分,具有工程建設類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加*.*分。(提供注冊證書、職稱證書,以本單位注冊證書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造價專業人員*名 (*~*.**) |
具有國家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舊版為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的得*.*分;同時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的加*.*分,具有工程建設類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加*.**分。(提供注冊證書、職稱證書,以本單位注冊證書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裝飾專業人員*名 (*~*.**) |
具有建筑裝飾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的得*分,具有建筑裝飾類工程師職稱證書的得*.*分。(提供職稱證書,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園林景觀綠化專業人員*名 (*~*.**) |
具有園林綠化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分,具有園林綠化相關專業工程師職稱的得*.*分。(園林綠化專業類包含:與園林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養護管理相關的專業,包括園林(含園林規劃設計、園林植物、風景園林、園林綠化等)、園藝、環藝、景觀、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專業。專業以職稱證書為準,如職稱證書不能反映相應專業的,以畢業證書所學專業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企業獎項 (*~*.**) |
自****年*月*日(含)以來,投標人承擔的公共建筑工程設計項目獲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行業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獲得過省級及以上的建筑設計獎項的得*分,獲得過市級建筑設計獎項的得*分。(此項限評一個獲獎項目,同一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僅按最高獎項計算一次。本獎項不包括專項設計獎項,如結構專項、綠色專項、裝修專項、***專項、機電專項等。投標人須提供設計合同、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時間以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為準,如發證時間與發文時間不一致,以發文日期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 |
| 匯總規則:分項匯總,直接求平均(客觀項評委打分應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