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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靈璧縣稅務局稅收輔助及后勤服務外包采購項目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應商:登錄后查看
成交金額:******.**元/年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采購相關各方可在成交公告發布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購人提出詢問或質疑。
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提起質疑的供應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具體的質疑事項和事實;
(*)被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電話等有效聯系方式;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書面質疑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
質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供應商不得以質疑為名進行虛假、惡意異議,擾亂政府采購正常的工作秩序。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質疑,被質疑人應當駁回質疑,并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依法予以處罰:(一)一年內三次以上質疑均查無實據的;(二)捏造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質疑材料的。
五、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名稱:國家稅務總局靈璧縣稅務局
地址:靈璧縣雙擁路***號國家稅務總局靈璧縣稅務局
聯系人:崔湛江***********、王少華***********
國家稅務總局靈璧縣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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