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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后查看受海安市中小學校食堂物品采購聯合體委托,就海安市學校“陽光食堂”物品準入供應商向海安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公開征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學年度海安市學校“陽光食堂”物品準入供應商公開征集
二、資金來源
非財政資金、非國有資金
三、征集辦法及要求
參照相關規定實行公開征集,采用合格制評審方法,符合征集公告文件實質性要求的響應供應商即成為****-****學年度海安市學校“陽光食堂”物品相應標包的準入供應商,供貨截止日期至****年*月**日(詳見準入條件及評審要求)。
四、征集時間及相關費用說明
*.響應文件提交時間、地點
提交時間:****年*月*日**:**-**:**(北京時間)。逾期提交的響應文件,征集方或代理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產生的后果,響應供應商自負。
提交地點:海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多功能廳
地址:江蘇省海安市鎮南路***號
評審開始時間:****年*月*日**:**(北京時間)
*.相關費用
(*)響應供應商承擔參與征集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征集方及征集代理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
(*)響應供應商準入后須向代理機構繳納服務費 *** 元/標包,否則將視為放棄準入資格。
五、征集單位
海安市中小學校食堂物品采購聯合體
聯系人:邵志兵 ****-********,徐紅華 ****-********
六、征集單位委托代理機構
聯系人:萬麗麗 ****-******** ***********,
萬 弘 ***********
七、紀檢監督單位
海安市紀委監委派駐教體局紀監組
聯系人:楊春月 ****-********
八、其他相關說明
*.本次不接受聯合體參與征集。
*.信息公布網站:海安教育信息網(登錄后查看)--通知公告。
針對該項目公告的任何變更將通過原公告媒體發布,響應供應商應在遞交截止時間前關注以上網站有關本項目有無變更公告。如果沒有及時關注以上網站公告導致的相關責任由響應供應商自行承擔。
*.本項目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也不屬于政府采購項目,為征集人自愿公開征集項目,如有異議由征集人負責處理答復。征集人保留根據特殊情況隨時中止或終止項目的權利,原合同效力將延續至新合同生效時止。
*.按照“一次征集服務期限不超過三年,服務合同一年一簽”的原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續簽下一年度服務合同:
(*)學校及膳食管理家長委員會滿意度測評滿意率達**%以上;
(*)通過教體局、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七部門聯合組織的現場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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