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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昆明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昆政辦〔****〕**號)、《昆明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昆明市市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年版)〉的通知》(昆財綜〔****〕**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城市管理局擬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昆明市主城區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有償出讓工作采購代理服務工作,編制購買計劃如下:
一、項目名稱
昆明市主城區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有償出讓工作采購代理服務。
二、購買主體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代理服務費
成交后,按照《云南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試行)》標準以成交價下浮后由中標人向代理機構支付采購代理服務費。
四、項目內容
具體工作內容包括:
昆明市主城區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有償出讓工作所涉及的采購代理工作,具體以采購人出具的委托書為準。
五、項目要求
滿足國家、省、市政府采購或招標投標相關法規及文件要求;
六、承接主體資格要求
參與本項目承接的供應商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納稅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服務企業評定原則
本項目采取綜合評分法,響應文件應滿足主體資格要求且按以下提供報告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
(一)項目報價函。
(二)企業資格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三)近三年業績表。
(四)服務承諾。
(五)服務團隊。
(六)報價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九、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日期:****年*月**日**:**
地點:呈貢區市級行政中心*號樓南樓
聯系人:彭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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