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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曲靖市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歷史遺留問題整治方案》(曲建字〔****〕**號)《曲靖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工作指導意見》《宣威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辦發〔****〕**號)等相關政策要求,為推進宣威市住宅小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專項治理行動,現需住宅小區建設單位(產權人、使用人)開展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自查自糾,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自查自糾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自查自糾范圍
****年*月*日以前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號)的要求進行排查,應當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而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應當進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而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含未進行消防驗收備案)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項目。
****年*月*日至今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按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號令、第**號令)規定進行排查,應當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而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應當進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而未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含未進行消防驗收備案)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項目。(不包含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村民自建房、臨時性建筑)
三、相關責任
(一)住宅小區建設單位(產權人、使用人)通過自查自糾發現本單位、本住宅有應當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而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應當進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而未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含未進行消防驗收備案)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項目,主動向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和備案。
(二)主管部門通過執法檢查發現住宅小區建設單位(產權人、使用人)應當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而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應當進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而未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含未進行消防驗收備案)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項目,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四、法律后果警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并處*萬元以上**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未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依法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經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不停止使用的,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并處*萬元以上**萬元以下罰款。
對未申請消防驗收或備案而發生火災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民事賠償、行政及刑事責任。
五、申報咨詢途徑和方式
申報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消防驗收備案時,申報單位通過“云南省政務服務網”管理平臺提出申請、填寫表格、上傳申請材料電子文件。
申報事項咨詢可前往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室,咨詢電話:****-*******。
六、相關要求
(一)既有建筑或新建、擴建、改建(裝飾裝修、改變用途、建筑保溫)工程項目的企業及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作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承擔辦理消防驗收及備案的主體責任,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申請辦理消防驗收及備案手續。
(二)如不具備辦理條件的建設工程,應當書面填寫附件*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及備案申報材料參照附件*、附件*、附件*。
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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