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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考縣人民政府蘭陽街道辦事處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鋪安置采購項目
成交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項目編號:蘭財采字單一-****-*
*、采購項目名稱:蘭考縣人民政府蘭陽街道辦事處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鋪安置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評審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況
|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址 | 中標金額 | 項目類型 | 單位 | 備注信息 |
| 蘭財采字單一-****-* | 該采購項目涉及蘭陽街道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項目,涉及改造戶**戶,需采購商鋪面積約為****.**平方米,單價****元/平方米(具體結算金額以實際發生面積為準),采購的商鋪房屋為主體毛坯,入戶門、窗、玻璃,要有水、電、下水要通,達到交房條件,質量及年限符合國家住建部的房屋質量和年限標準。 | 登錄后查看 | 蘭考縣城區興蘭大道 | ********.** | 金額 | 元 | 評審價格:********.**元 |
| 序號 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元) * 蘭考縣人民政府蘭陽街道辦事處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鋪安置采購項目 / / / ********.**元 | |||||||
三、評審專家名單
崔曉勇、劉永梅、馮廣輝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招標代理服務費參照河南省招標投標協會關于印發《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的通知(豫招協【****】*** 號)收費標準向中標人收取。
收費金額:*****元
五、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蘭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成交公告期限為*個工作日。
六、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依據拆遷安置協議,安置位置應盡可能靠近原址,以維持原有客戶群體及經營網絡,減少因搬遷造成的經濟損失,安置區域需與原商鋪所在區位具有同等級的商業價值、客流密度及業態匹配度,以確保其經營可持續性,現只有登錄后查看開發的臨街商鋪能滿足政府安置時間要求和拆遷居民回遷要求。
鑒于以上原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故本項目宜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七、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布之日后*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信息
名稱:蘭考縣人民政府蘭陽街道辦事處
地址:蘭考縣人民政府蘭陽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馮先生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登錄后查看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紅專路***號名門國際中心**層****室
聯系人:徐志杰、王蓓娜、劉曙賢
聯系方式:****-******** ***********
*.項目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志杰、王蓓娜、劉曙賢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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