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樂清支行與精益電器集團有限公司、耀華電器集團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6)浙03民申244號
判決日期:2016-11-30
法院: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樂清支行(以下簡稱溫州銀行樂清支行)因與被申請人精益電器集團有限公司,一審被告耀華電器集團有限公司、新華電器集團有限公司、陳冬青、胡萬地、陳永寶、張微微、馮彩霞、王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樂清市人民法院(2015)溫樂商初字第166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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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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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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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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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