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王在明等與武漢興德勤實業有限公司掛靠經營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鄂0106民初6157號
判決日期:2018-08-10
法院: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陳亮、王在明與被告武漢興德勤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德勤公司)掛靠經營合同糾紛一案,由當陽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3日移送至本院,本院于2018年4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5月1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王在明及其與陳亮的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閆劍平,被告興德勤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張亞輝、張洋到庭參加訴訟。2018年6月6日,被告興德勤公司申請對原告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建設工程造價審核確認表》、《竣工驗收表》及《完工確認表》中興德勤公司行政印章真實性進行司法鑒定。原告陳亮、王在明認可《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建設工程造價審核確認表》、《竣工驗收表》及《完工確認表》中興德勤公司行政印章,是劉某保管的被告興德勤公司的備用印章,不是工商局備案印章。2018年7月10日,興德勤公司申請撤回鑒定申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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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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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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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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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