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年毛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浙0481民初7616號
判決日期:2018-12-06
法院:海寧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錢年毛、錢新建、錢明華與被告何興紅、浙XX馳交通客運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馳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陽光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3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10月29日、11月26日兩次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第一次開庭時,原告錢明華及三原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夏宇飛、被告華馳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沈國強、被告陽光保險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王越華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何興紅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第二次開庭時,三原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吳金龍、被告華馳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沈國強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何興紅、被告陽光保險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