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小春與豐金偉、黃燈林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蘇0482民初3528號
判決日期:2019-01-16
法院:金壇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鄒小春訴被告豐金偉、黃燈林、江蘇鹽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流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2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6月2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后因案情較為復雜、爭議大,轉為普通程序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王靜、季紅兵,被告豐金偉,被告黃燈林,被告物流公司委托代理人張美琴,被告保險公司委托代理人強小兵、諸葛志鴻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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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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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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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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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