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新與佀傳友、內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內06民終535號
判決日期:2019-05-09
法院: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張華新因與被上訴人佀傳友、內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智能煤炭公司)、唐山開灤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開灤建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內蒙古準格爾旗人民法院(2018)內0622民初390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3月6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張華新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國強,被上訴人佀傳友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石雅楠,智能煤炭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文慧,開灤建設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李巖、鄭立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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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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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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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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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