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天宇與山東奧德交通照明設施有限公司、邵慶峰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冀0203民初549號
判決日期:2019-03-12
法院:唐山市路北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郝天宇與被告邵慶峰、山東奧德交通照明設施有限公司、山東奧德交通照明設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財險淄博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郝天宇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張煒、山東奧德交通照明設施有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偉、被告邵慶峰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楊家玉、被告平安財險淄博支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高洋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9-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