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路科技有限公司、青島中建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川0191民初3970號
判決日期:2019-04-17
法院: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云路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青島中建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后,被告青島中建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本案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因本案的工程是滬瑞線貴州境內玉屏至三穗高速公路的聲屏障工程,施工工程不在我院管轄區域,施工合同履行地在貴州省銅仁市玉屏侗族自治縣至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縣境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應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因此本案應由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三穗縣人民法院管轄,請求法院依法裁如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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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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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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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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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