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機電設備工程成套總公司、天津維多福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津0101執4231號之一
判決日期:2019-04-23
法院: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天津市機電設備工程成套總公司與被執行人天津維多福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09)和民三初字第0278號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于2018年11月19日申請執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于2018年11月19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要求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并如實申報財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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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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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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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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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