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卓藍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卓藍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睢寧分公司等與廣州市南方特種涂裝有限公司等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粵0112民初4934號
判決日期:2018-11-27
法院: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廣州卓藍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卓藍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睢寧分公司與被告廣州市南方特種涂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方涂裝公司”)、廣州中船文沖船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文沖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22日立案受理后,本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并于同年11月21日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廣州卓藍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卓藍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睢寧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羅學軍,被告南方涂裝公司委托代理人陳碩、被告中船文沖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汪甜、彭勝鋒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