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國土資源局與江蘇華爾創租賃集團有限公司行政非訴審查裁定書
案號:(2018)蘇0804行審73號
判決日期:2018-11-28
法院: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2018年2月7日,申請人淮安市國土資源局(以下稱淮安市國土局)向被申請人作出淮國土資淮陰衛罰字〔2018〕3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為:被申請人未經合法批準,于2017年3月8日占用淮安市淮陰區棉花莊鎮劉河村1組土地4646.67平方米建辦公樓及培訓中心,建筑占地面積為832平方米,建筑面積為2496平方米,所占土地類型為一般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被申請人處罰如下:1、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2496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設施;2、罰款92933.4元。因被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又不自動履行義務。申請人于2018年4月2日向被申請人作出催告書,要求被申請人在10日內履行義務。因其仍未履行,淮安市國土局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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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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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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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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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