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樹華、楊家瓊等與云南省社會保險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一審行政判決書
案號:(2017)云0111行初37號
判決日期:2017-11-20
法院:昆明市官渡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王樹華、原告楊家瓊、原告雷兆麗、原告王某訴被告云南省社會保險局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行政給付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7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10月1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王樹華、原告楊家瓊及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楊仲祿,被告云南省社會保險局(以下簡稱“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王雨博、何楊、副局長潘華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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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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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