臑穆、馬蘭輝與云南拓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云2622執48號
判決日期:2019-07-19
法院:云南省硯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執行的申請執行人金穆、馬蘭輝與被執行人云南拓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執行依據為生效法律文書(2018)云2622民初877號民事判決書,被執行人云南拓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賠償申請執行人金穆、馬蘭輝房屋損失39640元,負擔案件受理費456元,并負擔本案執行費501元。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材料,并依法查詢了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互聯網銀行、車輛及不動產登記等信息,經查被執行人無銀行存款、無車輛登記、無不動產登記,目前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本院依法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限制高消費。本案執行標的額40096元(案件受理費456元),執行到位金額0元,未執行到位金額40096元(案件受理費456元)及執行費501元。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財產執行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楊玉德
審判員李國繼
審判員馬川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書記員陳文山
判決日期
20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