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華教貿易有限公司、深圳中電數碼顯示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7)粵0305執4471號
判決日期:2017-12-19
法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南通華教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深圳中電數碼顯示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2016)粵0305民初12407號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履行該民事判決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于2017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強制被執行人償還3897.36元,本院依法受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查證,經向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信息中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等單位調查,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及財產申報表后,被執行人主動將執行款及執行費共計人民幣4071.36元支付至本院,申請執行人辦理領款手續,領取金額為4021.36元,并申請結案
判決結果
本院(2016)粵0305民初12407號民事判決執行完畢,本案予以結案。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羊大雄
審判員蔡建東
審判員李艾嘉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書記員王志謙
判決日期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