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金誠不動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與寶雞雍興玻璃纖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合同糾紛結案通知書
案號:(2017)陜0323執611號
判決日期:2017-11-28
法院:岐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寶雞金誠不動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寶雞雍興玻璃纖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岐山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陜0323民初995號具有執行內容的民事案件生效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寶雞雍興玻璃纖維有限責任公司逾期未履行該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寶雞金誠不動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執行,請求被執行人償還6000元案件受理費25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經本院督促被執行人寶雞雍興玻璃纖維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了全部案款6000元,案件受理費25元申請人表示放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已全部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基于執行依據的權利全部得到了實現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現通知如下:
本院(2017)陜0323執611號執行案件執行完畢,于2017年11月28日結案
合議庭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判決日期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