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領東方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富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7)冀0983執634號
判決日期:2017-12-31
法院: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北京企領東方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河北富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黃民初字第02540號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北京企領東方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執行人河北富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采取了如下執行措施:本院通過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了被執行人名下的信息,發現被執行人無存款,無工商登記信息,名下無不動產,名下無登記車輛。本院于2017年12月10日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通過司法專郵形式向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決定書。上述案件執行情況、采取財產調查措施、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依據及法律后果等信息本院已于2017年12月31日告知申請執行人。
綜上所述,經本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之后,暫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申請執行人亦認可本院的調查結果,并表示不能提供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線索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如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可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史衛紅
代理審判員楊文祥
代理審判員趙路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書記員王慧
判決日期
201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