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好景象圖片有限公司與武漢科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京0105民初43437號
判決日期:2016-10-25
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圖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好景象公司)與被告武漢科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貝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美好景象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孫文琦、科貝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凌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美好景象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科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我公司享有著作權的攝影作品;2.判令科貝公司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3.判令科貝公司向我公司支付賠償金8000元及為制止侵權的合理支出2000元,其中律師費、公證費各1000元。事實和理由:我公司是一家專業的圖片公司,通過許可他人有償使用我公司經營的攝影作品獲得收入。科貝公司在其網站中,未經許可使用了我公司享有權利的一幅攝影作品,侵害了我公司的著作權。
科貝公司辯稱,我公司的網站系委托第三方設計、維護,我公司不清楚是否使用了圖片,沒有侵權的故意和事實。美好景象公司主張權利的圖片與我公司使用的圖片不具有同一性;收到起訴狀后我公司已經刪除涉案圖片;賠禮道歉沒有法律依據。綜上,請求法院駁回美好景象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本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美好景象公司本案中主張權利的是一張自編號為cpmh-16358的攝影作品,內容為東方人物商務。1993年6月10日,美好景象公司與路毅簽訂《委托創作協議》,該協議約定美好景象公司委托路毅進行攝影作品創作,所創作的攝影作品原件、底片及作品著作權歸美好景象公司所有,美好景象公司向路毅支付酬金。2013年8月26日,美好景象公司與路毅簽署《委托攝影作品創作說明》,確認編號為cpmh-16358的攝影作品為美好景象公司委托路毅拍攝,著作權歸美好景象公司所有。就上述攝影作品,美好景象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電子底片,且該作品登載在美好景象公司域名為viewstock.com的網站上,網站下方有“美好景象公司對于本網站所有圖片擁有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的聲明。
科貝公司在其www.kbkj.com網站中的企業簡介網頁中使用了涉案圖片。美好景象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對上述內容進行了公證證據保全。美好景象公司為本案支出公證費1000元。截止開庭審理時,科貝公司涉案網站中的上述圖片尚未刪除。
另查一,科貝公司提交了《網站商務合同書》的復印件一份,以證明涉案網站系由第三方制作。美好景象公司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認可。
另查二,美好景象公司主張其為本案支出律師費1000元,并提交律師費發票一張
判決結果
一、被告武漢科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圖片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權的編號為cpmh-16358的攝影作品;
二、被告武漢科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圖片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500元;
三、被告武漢科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圖片有限公司合理費用1500元;
四、駁回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圖片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5元,由被告武漢科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擔(于本判決生效后七日內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裘暉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楊品琛
判決日期
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