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機場集團天緣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喀納斯天緣山莊與新疆卉豐麗景園林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兵10民終90號
判決日期:2019-08-08
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師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新疆機場集團天緣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喀納斯天緣山莊(以下簡稱天緣山莊)因與被上訴人新疆卉豐麗景園林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卉豐麗景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北屯墾區人民法院(2018)兵1001民初55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北屯墾區人民法院(2018)兵1001民初550號民事判決;
二、發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北屯墾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天緣山莊預交的二審受理費2653.20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李瑛
審判員徐雷
審判員劉文勝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
書記員劉玉潔
判決日期
201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