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蓉江新區新星磚廠與贛州普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贛0702民初2355號
判決日期:2019-05-23
法院: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贛州蓉江新區新星磚廠訴被告贛州普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日立案。在審理過程中,原告以被告已向原告履行了付款義務為由,自愿向本院申請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贛州蓉江新區新星磚廠撤回對被告贛州普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責任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3958元,減半收取6979元,保全費5000元,合計11979元,由原告贛州蓉江新區新星磚廠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陳海東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王娟
判決日期
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