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鐵山、望家歡農產品集團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粵03民終5489號
判決日期:2019-05-28
法院: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陳鐵山因與被上訴人望家歡農產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望家歡公司)、望家歡農產品集團有限公司平湖配送中心(以下簡稱望家歡配送中心)勞動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018)粵0307民初2036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望家歡公司、望家歡配送中心一審訴訟請求:一、望家歡配送中心無需支付陳鐵山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44800元;二、望家歡公司無需對上述賠償金承擔補充清償責任;三、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陳鐵山承擔。
一審判項:一、望家歡公司及望家歡配送中心無需支付陳鐵山解除合同賠償金;二、駁回陳鐵山的全部仲裁請求。案件受理費5元,由陳鐵山承擔。
上訴人陳鐵山上訴請求:一、撤銷一審判決;二、望家歡配送中心支付陳鐵山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4800元;三、望家歡公司對上述賠償金承擔補充清楚責任;四、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望家歡公司、望家歡配送中心承擔。
被上訴人望家歡公司、望家歡配送中心辯稱,一審查明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院經審理查明,一審查明的事實清楚,本院予以確認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0元,由上訴人陳鐵山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合議庭
審判長朱珠
審判員黃瑋娜
審判員劉靈玲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王昱(兼)
書記員范馥馥(兼)
判決日期
2019-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