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縱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湖南天弘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5)天執字第1003-1號
判決日期:2015-08-05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列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于2015年7月24日經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審結,該案(2015)天民初字第1440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立案執行。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法律義務,現被執行人尚欠申請執行人1100000元,延遲履行加倍利息2695元(按每日萬分之一點七五利率計算,從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4日止)執行費13400元,共計1116095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扣劃被執行人湖南天弘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116095元或查封、扣押其價值相當的財產。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荊釗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書記員李蔚
判決日期
2015-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