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耶莉婭服裝集團總公司與帛方紡織有限公司企業借貸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5)坊法執字第1074-1號
判決日期:2015-09-25
法院:濰坊市坊子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山東耶莉婭服裝集團總公司與被執行人帛方紡織有限公司企業借貸合同糾紛一案,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15)坊商初字第472號民事調解書。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現查明被執行人帛方紡織有限公司在金融機構有存款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劃撥被執行人帛方紡織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坊子支行的存款637699.83元。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張建文
審判員陳勇
審判員王曉楠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辛宛玲
判決日期
201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