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陽江市江城建筑工程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粵民申4384號
判決日期:2017-11-09
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廣東中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鵬公司)因與被申請人陽江市江城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江城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粵19民終543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中鵬公司申請再審稱:(一)案涉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雖然江城公司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以證明案涉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但事實上中鵬公司并未參與案涉工程的竣工驗收,對案涉工程的竣工驗收毫不知情,中鵬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也從未在竣工驗收報告上加蓋過公章。且僅從形式上看,江城公司所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均沒有中鵬公司項目負責人對案涉工程驗收合格后的簽名確認。在存有嚴重工程質量問題又沒有修復的情況下,中鵬公司不可能參與驗收。據此,中鵬公司向一審法院申請對竣工驗收報告上的公章的真實性進行鑒定,但法院未準許,而直接推定了竣工驗收報告的真實性,屬于對重要事實認定錯誤。(二)二審不予批準中鵬公司的鑒定申請依據不足。案涉工程存在墻體開裂、膩體滲水、偷工減料、屋面漏水、排水不暢、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等問題,共計達一千多處。中鵬(大寧)公寓樓外墻存在嚴重的開裂問題,已經涉及到案涉工程的主體結構問題,并要求對此進行鑒定,但一、二審法院未予批準錯誤。(三)二審認定中鵬公司拖欠工程款以及利息錯誤。案涉工程存在大量的質量問題,甚至涉及主體結構。中鵬公司一直要求江城公司進行維修,但江城公司拖延修復或修復不到位,致使問題一直持續存在,中鵬公司有權行使先履行抗辯權暫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據此,中鵬公司請求依法予以再審
判決結果
駁回廣東中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秦旺
審判員閔睿
審判員李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書記員郭建惠
判決日期
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