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中南建筑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與趙芬娥勞動爭議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4)長安民初字第05574號
判決日期:2015-01-05
法院: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江蘇中南建筑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訴被告趙芬娥勞動爭議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原告以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并已履行完畢為由,于2015年元月5日向本院提交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江蘇中南建筑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0元,減半收取,其余退還原告
合議庭
審判長王華
人民陪審員權鐵鎖
人民陪審員王平安
二〇一五年元月五日
書記員王璐
判決日期
201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