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興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施和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粵0306執保5502號
判決日期:2019-08-02
法院: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深圳市興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施和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楊小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0日作出(2019)粵0306執保1015號民事裁定書,凍結被申請人深圳市施和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寶安區農業銀行新安支行所設賬戶41×××76的賬戶存款人民幣434104.71元?,F申請人向本院提交解封申請,請求解除查封上述財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深圳市施和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寶安區農業銀行新安支行所設賬戶41×××76的賬戶存款人民幣434104.71元的凍結。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合議庭
執行員黃偉豪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書記員王博聞
判決日期
201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