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銀東支行、山東天元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魯1302執6122號
判決日期:2019-08-06
法院: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銀東支行與被執行人山東天元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趙西群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依據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魯1302民初1925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于2018年10月18日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通過總對總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車輛、公司登記等進行了查詢,并通知申請執行人配合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或提供線索,同時限制被執行人消費,對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已予以核實。
經查,申請執行人在訴訟保全時查封被執行人趙西群名下位于臨沂市蘭山區××花園××樓××室房產一處,但此房產已于2019年2月7日查封到期,查封期間,申請執行人并未申請續封,現申請執行人已無權處置此房產。
本院告知已采取的執行措施、期限及未及時申請續行查控的法律后果,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本院告知申請執行人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后再行申請執行。申請執行人不申請懸賞執行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徐西亮
審判員姚俊鵬
審判員孫宗坤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書記員唐坤
判決日期
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