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三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東順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魯1302執7207號
判決日期:2019-09-24
法院: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魯1302民初7061號民事調解書,在執行臨沂市三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山東順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二、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山東順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00619元至本院過付款專戶(戶名: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帳號:31×××72,開戶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凍結期限為一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凍結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7日前向本院提出續行凍結的書面申請。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劉進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徐亞東
判決日期
201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