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順源弗斯特機電技術有限公司、靖江市中諾儀器儀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津0111民初11538號
判決日期:2019-11-28
法院: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順源弗斯特機電技術有限公司訴被告靖江市中諾儀器儀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天津順源弗斯特機電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靖江市中諾儀器儀表有限公司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天津順源弗斯特機電技術有限公司已向本院提供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函作為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凍結被申請人靖江市中諾儀器儀表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175191.5元;
二、如果被申請人靖江市中諾儀器儀表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內存款不足,則該賬戶只準存入,不準支出,凍結至足額時止。查封、扣押財產未經法院許可,不得買賣、轉移、毀損、抵押、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所有權。
本裁定送達之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劍輝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書記員張釗源
判決日期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