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正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唯一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皖0604執537號之二
判決日期:2019-12-03
法院:淮北市烈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淮北仲裁委員會(2017)淮仲字第191號仲裁裁決書,在執行安徽恒正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與淮北唯一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糾紛一案中,本院裁定凍結了被執行人淮北唯一置業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現因案件需要將所凍結的款項予以劃撥。因此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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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劃撥被執行人淮北唯一置業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具體數額詳見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仲偉
代理審判員郭保祥
代理審判員姚琪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書記員陳民珊
判決日期
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