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匯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與盧曦、寧波海逸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浙1003民初5197號
判決日期:2019-12-04
法院: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臺州市匯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騰公司)與被告盧曦、寧波海逸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逸公司)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4日立案。被告海逸公司在答辯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本案建設工程位于臺州市路橋區,應將本案移送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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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被告寧波海逸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移送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處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長劉彥彪
審判員趙三仲
審判員楊瑩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代書記員陶思伽
判決日期
201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