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迪安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蘇0413民催6號
判決日期:2019-12-06
法院: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南京迪安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申請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9年09月10日立案后,依法于2019年9月23日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在六十日內申報權利?,F公示催告期間已滿,無人向本院提出申報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宣告申請人南京迪安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持有的號碼0010004130945784、票面金額185591.75元的銀行匯票無效;
二、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南京迪安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申請費100元、公告費600元,由申請人南京迪安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戴杜平
審判員金昌大
審判員俞衛忠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趙珊
判決日期
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