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春風巴士廣告有限公司、六安市浩博教育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劉頌明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皖1503執1426號
判決日期:2019-12-13
法院: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8)皖1503民初1527號民事判決書,于2019年6月4日向被執行人六安市浩博教育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劉頌明發出執行通知書,因被執行人六安市浩博教育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劉頌明在期限內未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六安市浩博教育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劉頌明銀行存款30000元提取其同等數額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賣、變賣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宣圣文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書記員聶文樂
判決日期
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