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朋與青島永源城工貿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魯0214民初9369號之一
判決日期:2019-12-14
法院: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王元朋與被告青島永源城工貿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分公司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0日立案。原告王元朋于2019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王元朋撤訴。
案件受理費6739元,減半收取計3369.5元,保全費2370元,共計5739.5元,由原告王元朋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劉防
人民陪審員崔愛香
人民陪審員焦延祿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王龍
判決日期
201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