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宏垣電力實業有限公司、張家口市尚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0703財保3號
判決日期:2020-02-28
法院:河北省張家口市橋西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張家口宏垣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向本院申請訴前保全,請求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張家口市尚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77000元或查封、扣押、凍結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申請人張家口宏垣電力實業有限公司提供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中心支公司為其出具的相應價值的保單保函一份為該訴前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張家口市尚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77000元或查封、扣押、凍結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保全費790元由申請人先行繳納。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陳玉海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書記員成校君
判決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