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盛泰網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新日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皖0202民初10528號
判決日期:2020-03-13
法院: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江蘇盛泰網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新日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江蘇盛泰網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新日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所有的財產在38萬元范圍內予以保全,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出具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函為申請人的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案外人蕪湖萬達廣場有限公司對應支付被申請人新日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在38萬元范圍內暫停支付。(保全期限二年)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吳賢佼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胡學明
判決日期
20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