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艾迪康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與三明市安琪婦女兒童醫院有限公司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閩04民初493號
判決日期:2020-03-26
法院: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三明艾迪康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與被告三明市安琪婦女兒童醫院有限公司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立案。原告三明艾迪康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以雙方當事人已達成和解協議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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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三明艾迪康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9522.02元,減半收取4761.01元,由原告三明艾迪康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陳翔熙
審判員黃國慶
人民陪審員鄭碧卿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饒婕
判決日期
2020-03-26